关于《眉山市市本级土地直管区二级市场改变使用条件征收出让价款的标准》的政策解读
近日,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了《眉山市市本级土地直管区二级市场改变使用条件征收出让价款的标准》(以下简称《征收价款标准》)。该《征收价款标准》旨在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出让行为,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土地使用权人利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一、起草背景
2019年9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眉山市城市主城区土地二级市场改变使用条件征收出让价款的标准》(眉府办发〔2019〕29号),进一步规范了主城区土地二级市场秩序,提高了行政效能。该文件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现已失效,亟需制定主城区土地二级市场征收出让价款的相关标准指导价款征收工作。
二、起草过程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眉山市城市主城区土地二级市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土地出让金征收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分析,起草了《征收价款标准(征求意见稿)》。2022年4月1日—5月5日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12日召开听证会充分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街道代表、公众代表意见建议,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18日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6月书面征求了市财政局等13个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征收价款标准(送审稿)》共分为三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划拨土地办理出让手续。主要包括划拨土地不改变用途和使用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两类,分别规定了住宅用地、其他用途用地、居民安置房用地、2003年5月20日前从各开发区取得的划拨用地办理出让手续征收土地出让价款的方式、标准。
(二)出让土地改变用途、提高容积率和使用年限续期。主要包括出让经营性用地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出让工业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出让土地提高容积率、出让土地使用年限续期征收土地出让价款的方式、标准。
(三)实际用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的项目用地。主要包括因测量和制图因素导致实际用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的,在项目用地四至界线与批准时的四至界线一致且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无争议的情况下,经核实后按取得土地时市场评估价征收增加土地面积的土地出让价款的方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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