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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天府新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2-07-31来源:眉山天府新区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系列重大部署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稳增长系列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进一步坚定新区工业企业(项目)发展(投资)信心,拟从支持企业(项目)升规成长、稳产增效、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降低要素成本、新区造新区用、融资贷款、建设投产、减轻负担、增加用工等方面出台18条具体奖励措施,充分调动企业(项目)积极性,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二、制定过程

参考眉山市及各区县经验,并结合眉山天府新区自身实际,草拟了《眉山天府新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初稿并征求了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有关部门、新区商会、代表企业意见进行完善,在眉山天府新区微信公众号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该政策措施还通过了合法性审查环节,并经管委会主任会议、党工委委员会审议通过,以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特点)

作为短期性(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激励政策,制定《眉山天府新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主要目的是刺激新区工业企业稳产、满产,推动工业项目快投快建。

一是18条措施充分借鉴了《眉山市加快“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试行)》《漳州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条措施》《资阳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等政策中,新区工业企业关注并可能达到、能享受的政策。

二是充分吸收其他地区经验,对市、新区政策体系进行补充,如第12、13、15条,新增对用电、新区造新区用和修建多层厂房等进行补贴和奖励。

三是在上级政策基础上,降低门槛、奖励标准和上限,以达到用同样的资金、激励更多企业的目的,也符合新区中小企业较多的实际,如第4条,每季度实现产值同比正增长情况下,单个季度总产值每同比增长1000万元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万元奖励。

四是结合新区实际创新性提出第16条鼓励企业快建快投、第17条减轻疫情影响和第18条促进稳岗就业措施。

新区政策可与上级政策叠加享受,相关区县政策与上级政策基本按就高执行原则。

为充分调动新区工业企业(项目)发展(投资)积极性,快速推动形成贯彻落实稳增长系列工作安排,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和良好态势,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利益,特将文件生效日期提前到印发之日(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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