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解读 > 文字解读 > 正文

关于《眉山天府新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2-07-22来源:眉山天府新区

一、制定背景

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步伐推动眉山天府新区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各地先进经验和新区实际,新经济局拟定了眉山天府新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二、制定过程

新经济局根据新区实际,借鉴成都等先进地区经验,草拟了《若干政策》,并书面征求了党工委管委会各县级领导,两委办、党群工作部、发展改革局、经信局等23个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经社会公开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后,已经管委会主任会议和党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管委会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聚焦加大招强引优力度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两个部分,提出了12条支持措施。

    第一条支持企业落户高能级500、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百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等企业落户最高奖励500万元

第二条支持租赁购置办公场地新入驻数字经济服务业企业租赁办公场地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连续补贴3年;新入驻数字经济服务业企业在新区购置商业性质办公场地,最高补贴1000万元。

第三条鼓励创新研发。对R&D经费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数字经济服务业企业,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第四条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对年经济贡献达200万元(含)以上的数字经济服务业企业,以产业扶持资金形式给予经济贡献奖励,连续奖励3年。

第五条支持市场主体“上台阶”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定金额的,最高奖励50万元。

第六条支持产业数字化。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实际改造投资额(含设备和软件投入)达500万元以上的,最高补贴200万元。

第七条支持创新平台申建。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对获国家、省认定的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平台类项目的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第八条鼓励协同创新。鼓励企业联合组建实验室、联合建设公共技术服务、行业大数据等公共服务平台,最高补贴200万元。

第九条鼓励争先创优。对首次入围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百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的企业,最高奖励400万元

第十条鼓励企业上市。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最高奖励300万元。

第十一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建设绿色审批通道,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

    第十二条支持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年工资薪金收入超过30万元的高端人才给予企业人才补贴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