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解读 > 文字解读 > 正文

关于《眉山天府新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02-18来源:眉山天府新区

一、制定背景

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新区实际,住建交通局了《眉山天府新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过程

住建交通局根据新区实际情况借鉴周边其他区县的经验,了《方案》,书面征求了管委会有关部门、镇(街道)意见社会公开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报管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并以管委会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的内容包括;处置原则、重点整治范围、整治措施、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建设质量标准、操作程序、工作要求、附则九个方面。

第一条处置原则。主要包括房屋处置责任主体和适用整治原则

第二条重点整治范围。主要包括经安全评估或鉴定,建筑主体部分或整体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建筑,严重影响承载的CD级危险房屋。特别是位于地质灾害等危险地段的危险房屋,以及学校、医院、商场、车站、养老院和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危房具体内容。

第三条整治措施。主要包括应急防控处置和消除危险治理的措施

第四条对象认定。主要包括镇(街道)以及各职能相关部门对象认定的职能职责。

第五条补助标准。主要包括各种补助对象的具体补助标准。

第六条建设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参考省、市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及验收。

第七条操作程序。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要统一操作程序,规范建设审批及验收资料,镇(街道)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

八条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各部门(单位)在整个工作过程中的职能职责。

九条附则。主要内容实施有效年限。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