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眉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立法工作的相关要求,科学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试行)》(市政府令第12号)规定,市司法局起草了《眉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0月,市司法局印发《眉山市司法局关于征集2025年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的函》《眉山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面向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征集市政府2025年立法项目。根据项目征集情况,经与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会商论证,结合《眉山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梳理起草了《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和市财政局等15个部门(单位)意见,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共3个项目,其中制定类1项、调研类2项。
(一)《眉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制定。为提升我市餐厨垃圾法治化管理水平,亟需制定相应政府规章,推动餐厨垃圾有序收集、运输和处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本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调研。我市正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必要通过立法调研,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组织方式、管理机制、保护措施等的建立与完善。本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
(三)社会化气象观测管理立法调研。我市自建气象装备存在重复建设、标准各异、数据传输不安全等问题,有必要通过立法调研,探索社会化气象观测法治化管理方式,明确管理主体责任,优化观测站网设置,规范观测活动,完善数据共享和安全监管机制。本项目由市气象局牵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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