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7月4日,我市印发了《眉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2024〕89号)要求,为规范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满足我市住房有困难的城镇户籍家庭、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类引进人才等工薪收入群体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5年3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管理办法(初稿)》,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专题研究,修改完善后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依次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等程序,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于6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管理办法》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8章。第一章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定义,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第二章明确房源筹集方式、规划选址、面积标准、资金筹集和管理等要求;第三章明确保障对象和准入条件;第四章明确保障对象轮候库建设要求;第五章明确配售价格计算方式,配售方案等配售管理要求;第六章明确房源封闭管理,回购情形及条件等售后管理要求;第七章明确监督管理职责。第八章明确本办法自2025年8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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