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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最新政策!快看看家里老人是否符合条件
2023-12-19 14:44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改造推荐流程、提供维保服务等内容。

改造对象

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向纳入低保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延伸。已纳入过残联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民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住宅不具备施工条件和属于危房的,长期居住在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人户分离的老年人不在此次改造范围内。

改造项目类型

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指政府对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如卫生间地面防滑处理、安装洗浴区扶手、配置淋浴椅等;可选类项目是指根据改造对象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如安装闪光振动门铃、配置防压疮垫、安装自动感应灯具等。

补助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2500元/户,各县(区)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助标准。

据悉,从2020年3月,我市开始启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投入1000余万元,为4000余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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