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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如何建设运营?指南来了
2022-07-29 11:09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为推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市于7月27日正式出台全省首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指南——《眉山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指南》,指南明确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定位、建筑、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等4部分内容,为全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参考和指引。

什么是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是指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现有养老机构等方式,打造具备综合养老服务能力,能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康复护理等服务的养老机构。能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对辖区内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并完成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分重点解读

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筑规范

4个标准:新建方式打造的中心要严格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设计;中心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中心标识标牌所用图形标志应符合MZ/T 131-2019《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要求。

1个要求:中心应统一命名为“眉山市xx县(区)xx片区养老服务中心”,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设计、安装标识标牌,融入本地特色和四川养老标识。

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规范

功能:中心应设置老年人生活用房、能力评估室、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管理服务用房、社会工作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和相对独立的隔离用房等。

设施设备:中心应配置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的设备,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在老年人活动室、走廊、餐厅、厨房、大门等重点区域安装监控设备

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规范

9制度:中心应设置员工管理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公开公示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其他安全管理等9项制度。

7服务:中心应提供居家上门生活照料膳食文娱心理精神医疗保健等7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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