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养老服务 >> 工作推进 >> 正文

眉山经验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
2022-05-25 11:58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公布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眉山经验——《"综合体+"酿造家门口养老幸福味道》入选,为眉山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综合体+”酿造家门口养老幸福味道

——眉山市打造城市普惠养老新模式

眉山,辖两区四县,面积7140平方公里,据七普数据显示,全市人口295.52万,60周岁以上老人73.08万人,老龄化率24.73 %,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空巢化问题日趋明显,传统养老机构已无法满足大部分老人养老需求,“421”家庭结构矛盾等问题日趋突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服务提质突破迫在眉睫。近年来,眉山市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站位群众视角,直面养老服务痛点和难点,围绕哪里养老、怎么养老、谁来养老这3个问题,探索出“综合体+” 城市普惠养老新模式,将养老服务深入社区、嵌入小区,实现“家门口享老”。

一、基本情况

“综合体+” 城市普惠养老模式即在每个街道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作为中心,在周边15分钟步行范围内建设若干个功能各异的养老服务站点作为补充和延伸,提供全托、日托、居家上门、专业照护、文娱教育等普惠为老服务。试点以来,眉山市已建设综合体23个,养老服务站点59个,覆盖率100%;累计服务老人80万人次,收住老人6000余人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5万余人次,老人及家属满意度100%。

二、主要做法

(一)构建体系布网络。

眉山市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将打造“综合体+”模式作为发展城市养老的重中之重。

规划破题。眉山市编制《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布点规划》,同步将“综合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在每个街道至少选择1个居民生活密集、公共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综合体,以综合体为中心辐射周边社区、小区,分散式布局若干个养老服务站点,形成“综合体+”城市普惠养老网络体系。

用房保障。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专用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开发项目容积率指标,产权归政府所有,且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小区则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流转闲置的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医院用房、政府办公用房等,低偿或无偿用于养老服务,弥补养老服务用房不足的短板。

标准建设。综合体独立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综合体与社区服务中心、邻里中心、社区卫生中心、养老机构(设施)等已有的服务设施综合设置,养老服务部分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养老服务站点独立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综合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综合体和养老服务站点按实际功能,设置接待区、活动区、就餐区、辅具体验区等,环境布置温馨舒适,全区域设置无障碍化,服务项目及价格公示公开。

(二)优质服务解民忧。

综合体建成后,通过招投标交由专业的养老企业或者社会组织运营。综合体根据周边老人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提供多样化的普惠为老服务。

集中服务。对于失能失智等有特殊需求的老人,可提供医疗保健、健康管理、康复训练等全方位、专业化的生活照护服务,根据服务种类和介护等级分档收费,价格每月在2200—5000元左右。对于有休闲娱乐需求的老人,可提供全托、日托、堂食、棋牌娱乐、文娱教育等服务,棋牌、健身、阅览、上网、做手工等项目免费,其他项目按成本价收取,如吃饭每餐5—8元,喝茶每人1—2元。

上门服务。对于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人,可借助智慧养老平台提供送餐、洗头、洗澡、理发、修剪指甲、维修等上门服务,单项费用每次3—20元。对有护理需求的老人家庭,可派有资质的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专业医护人员等上门照护老人,提供“喘息服务”,减轻老人家庭照料者长期照护负担,价格每天在80—200元左右。

延伸服务。将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对老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床位适老化改造、居室无障碍环境改造;对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防老人噎食等照护技能培训。将服务延伸至周边,指导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运营,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管理和服务培训,形成若干个各具特色的养老服务站点,满足更多老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

(三)政策护航畅发展。

为鼓励综合体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有效带动周边养老服务站点发展,眉山市出台《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补贴指导意见》《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激励政策,确保“综合体+”模式健康长效运作。

建设补贴。公建综合体新建、提升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万元、60万元;公建养老服务站点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站点按10万元标准补助,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站点按20万元标准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综合体、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公办补助标准的50%执行。

营补贴。坚持“运营好补贴多,不运营不补贴”原则,制定《运营考核细则》,对综合体、养老服务站点的运营规模、服务质量、服务记录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类分档补助。其中,综合体按照15万元、10万元两个档次给予补助;养老服务站点按照5万元、3万元两个档次给予补助。对在眉山市辖区内连锁运营5个以上综合体或养老服务站点且连续3年运营良好的养老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补助5万元。

人才补贴。对从眉山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审核同意后,给予安家补助和生活补贴。对在眉山市各类养老机构从事管理或护理工作、与养老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持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给予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和从业年限补贴。养老护理员分五个档次,五级/初级工每人每月补助50元,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工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养老护理员二级/技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养老护理员一级/高级技师每人每月补助1200元。从业年限补贴为在同一养老机构连续从事养老管理或护理工作每满3年,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元。

三、经验成效

(一)老人乐享生活。试点以来,眉山市已配建养老服务用房2万余平方米,建设城市综合体23个,养老服务站点59个,设施覆盖率100%。76岁的何婆婆说:“我本来打算在家里养老,但随着年龄增大,渐渐觉得有些力不从心,综合体离我家近,吃得好,耍得好,休息得好,住起安逸,子女也放心。”经走访调查,老人对综合体满意度达100%。69岁的张婆婆说:“2元钱就可以耍一天,非常便宜离家又近,我每天都会来唱歌、跳舞、打乒乓球,还认识了一群好姐妹,我们聚在一起很开心,生活都充满了阳光与欢乐,这里就是我的第二个家!”眉山市通过打造“综合体+”模式,织密了居家和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丰富了老人的晚年生活,提升了养老品质,实现了家门口享老。

(二)家属减负无忧。试点以来,眉山市综合体累计收住老人6000余人次,为535户老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1万余名老人家庭成员提供照护者培训,提供居家养老服务5万余人次。54岁的王大姐长期照护瘫痪在床的母亲,每天都要给母亲翻身、协助上厕所、洗澡等,感到非常疲惫。曾经想过将母亲送到养老机构照护,但养老机构离家都有点远,担心母亲不能接受,自己也很不放心。综合体办起后,王大姐受到邀请参加过几次家庭成员照护者培训,觉得他们用心用情、服务专业,王大姐的顾虑得以消除。她有事时可以将母亲送到综合体托养,又可以选择上门照护服务,给自己放个假,喘口气。王大姐照顾母亲多年,心里一直有种无助感,短暂的休息着实让她轻松了不少,现在重新有了活力,对美好生活又多了一份信心。眉山市通过打造“综合体+”模式,建成了“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既扩大了老人的选择,又极大地减轻了家属的负担。

(三)社区其乐融融。试点以来,眉山市以综合体为阵地,开展疫情防控、非法集资防范、老人权益保护、健康知识讲座等宣讲1000余次;引进社区老年大学教育,开设摄影、插花、乐器等课程,设置兴趣小组打造老人朋友圈113个,吸引老人1500余名参与。通过社区孝亲敬老氛围营造,衍生出为老服务志愿队伍48支,吸引志愿者2000余人。社区网格员小陈说:“以前社区有很多因老人引起的家庭纠纷、邻里摩擦,让社区的邻里关系不太和谐,我们经常会接到居民的投诉、举报。现在综合体让老人有了新的寄托,生活不再局限于小家庭内,发生矛盾时,可以找到倾诉和纾解的地方,我们接到的投诉、举报明显少了。” “综合体+”模式在为民服务、满足民需的过程中,营造了和谐友好、互敬互信的社区邻里氛围,重塑了邻里间信任关系、亲善关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