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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4-12-0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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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社会事务局、财政金融局、党群工作部,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福利院: 现将《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依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眉府函〔2022〕83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 (一)补贴对象。 享受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在我市各类养老机构从事管理或护理工作; 2.持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已签订劳动合同。 (二)补贴标准。 按职业技能等级进行岗位补贴,分别为: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工每人每月50元、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工每人每月100元、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每人每月200元、养老护理员二级/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养老护理员一级/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200元。 (三)补贴程序。 符合条件的对象,于每年6月和12月,由其所在养老机构统一向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等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并公示7个工作日后(详见附件),及时组织补贴资金发放。在市级社会福利机构工作的,由市民政局审核,经市级社会福利机构公示7个工作日后予以发放。与养老机构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补贴即行终止。 (四)资金来源。 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所需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省、市及县(区)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福彩公益金等。 二、实施养老护理员从业年限补贴制度 (一)补贴对象。 享受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在我市各类养老机构从事养老管理或护理工作; 2.持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已签订劳动合同。 (二)补贴标准。 在同一养老机构连续从事养老管理或护理工作每满3年(从业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计算),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元。 (三)补贴程序和资金来源参照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执行。 三、规范资金管理 各级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对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补贴必须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克扣或改变用途。市(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虚报冒领专项补贴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回全部补贴资金。 四、实施期限 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名单 2.养老护理员从业年限补贴名单 |
【附件2.养老护理员从业年限补贴名单.docx】 【附件1.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名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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