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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 开办养老机构是否需要设立许可?
2021-11-17 11:40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问:开办养老机构是否需要设立许可?

答:《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明确规定,自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完成审批的,应当终止审批,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作出说明。各级民政部门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已经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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