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山洪灾害蓝色预警(2024年第5期) |
2024-11-21 17:02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根据市气象台2024年07月16日15时50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6日晚上至17日白天我市将有一次明显的强降雨天气过程,雨量普遍中到大雨(20-40毫米),东坡、彭山、洪雅、丹棱、青神五县(区)和仁寿西部的部分地方有暴雨(60-80毫米),个别乡镇可达1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30-50毫米。洪雅县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防御要求: 1.所有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实时雨情、河流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相关要求,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域巡查值守,做好临灾预警和避险转移安置。 2.暴雨预警期间,全市暂停所有涉水活动,各地要立即组织河道、山溪沟谷及暴雨洪涝相关危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全部撤离。 3.严格执行山洪灾害危险区分级分类响应要求,立即组织高风险区提前避险转移,做好安置管控。 4.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山洪灾害防御相关规定,坚决执行“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预案,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