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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4-10-28 17:1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四川皓实禾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眉山派普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于2023年11月16日开工,2024年9月13日完工。该公司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2310.00元,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要求,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8日,联系人:辜老师,电话:028-38165056,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

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请及时反映,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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