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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眉山市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四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 | ||||||||||||||||||||||||||||||||||||||||||||||||||||||||||||||||||||||||||||||||||||||||||||||||||||||||||||||||||||||||||||||||||||||||||||||||||||||||||||||||||||||||||||||||||||||||||||||||||||||||||||||||||||||||||||||||||||||||||||||||
2023-05-1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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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23年眉山市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床上用品、梳棉胎、塑料编织袋等四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眉山市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儿童服装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件/条/套),其中 2(件/条/套)作为检验样品,1(件 /条/套)作为备用样品。 婴幼儿服装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5(件/条/套),其中3(件/条/套)作为检验样品,2(件 /条/套)作为备用样品。 如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要。 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备份样品封存在受检单位;电商环节备份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 2 检验依据 表1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检验项目
表2 (续)
注:1.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2.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3.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2660 衬衫 GB/T 2662 棉服装 GB/T29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 GB/T 2910.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 GB/T 2910.3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GB/T 2910.4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4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氯酸盐法) GB/T 2910.5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5部分:粘胶纤维、铜氨纤维或莫代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锌酸钠法) GB/T 2910.6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6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GB/T 2910.7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7部分:聚酰胺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混合物(甲酸法) GB/T 2910.8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8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混合物(丙酮法) GB/T 291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9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混合物(苯甲醇法) GB/T 2910.10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0部分:三醋酯纤维或聚乳酸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 GB/T 2910.1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GB/T 2910.1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GB/T 2910.18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8部分: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GB/T 2910.20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0部分: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法) GB/T 2910.2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2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亚麻、苎麻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GB/T 2910.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01部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878 棉针织内衣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8132 丝绸服装 GB 18383-2007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GB/T 22702 童装绳索和拉带测量方法 GB/T 22849 针织T恤衫 GB/T 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 26384 针织棉服装 GB/T 26385 针织拼接服装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 3170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31702 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 GB/T 31900 机织儿童服装 GB/T 33271 机织婴幼儿服装 GB/T38015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氨纶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GB/T 39508 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 FZ/T 01057.1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说明 FZ/T 01057.2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2部分:燃烧法 FZ/T 01057.3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显微镜法 FZ/T 01057.4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4部分:溶解法 FZ/T 73009 羊绒针织品 FZ/T 73017 针织家居服 FZ/T 73018 毛针织品 FZ/T 73020 针织休闲服装 FZ/T 73025 婴幼儿针织服饰 FZ/T 73026 针织裙套 FZ/T 73029 针织裤 FZ/T 73032 针织牛仔服装 FZ/T 73043 针织衬衫 FZ/T 73045 针织儿童服装 FZ/T 81001 睡衣套 FZ/T 81004 连衣裙、裙套 FZ/T 81006 牛仔服装 FZ/T 81007 单、夹服装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 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 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 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附件2 眉山市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3年版) 4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抽样数量见表1。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电商环节备用样品封存于检验机构。 表1 床上用品抽样数量
5 检验依据 主要涵盖无填充物床上用品和有填充物床上用品,有填充物床上用品指以棉花、羊毛、化纤等为填充物的被类、枕垫类产品和绗缝制品,不含羽绒羽毛、蚕丝类为填充物的床上用品。表2为无填充物床上用品检验项目,表3为有填充物床上用品检测项目。 表2 无填充物床上用品检验项目
表2 (续)
表3 有填充物床上用品检验项目
表3 (续)
注:1.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2.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3.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6 判定规则 6.1依据标准 GB/T29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 GB/T 2910.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 GB/T 2910.3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GB/T 2910.4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4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氯酸盐法) GB/T 2910.5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5部分:粘胶纤维、铜氨纤维或莫代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锌酸钠法) GB/T 2910.6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6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GB/T 2910.7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7部分:聚酰胺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混合物(甲酸法) GB/T 2910.8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8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混合物(丙酮法) GB/T 291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9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混合物(苯甲醇法) GB/T 2910.10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0部分:三醋酯纤维或聚乳酸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 GB/T 2910.1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GB/T 2910.1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GB/T 2910.18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8部分: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GB/T 2910.20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0部分: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法) GB/T 2910.2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2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亚麻、苎麻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GB/T 2910.101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01部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 18383-2007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GB/T 22796-2009 被、被套 GB/T 22796-2021 床上用品 GB/T 22797-2009 床单 GB/T 22843-2009 枕、垫类产品 GB/T 22844-2009 配套床上用品 GB/T 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 3170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38015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氨纶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FZ/T 01057.1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说明 FZ/T 01057.2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2部分:燃烧法 FZ/T 01057.3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显微镜法 FZ/T 01057.4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4部分:溶解法 FZ/T 62027 磨毛面料床单 FZ/T 62028 针织床单 FZ/T 62030 磨毛面料被套 FZ/T 62031 针织被套 FZ/T 81005 绗缝制品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 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 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 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附件3 眉山市梳棉胎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3年版) 7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梳棉胎2床,其中1床作为检验样品,1床作为备用样品。如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 理需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备用样品封存在受检单位;电商环节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 8 检验依据 表1 梳棉胎检验项目
注:1.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2.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3.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9 判定规则 9.1依据标准 GB1103.1 棉花 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 GB/T 6498 棉纤维马克隆值试验方法 GB 18383-2007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35932 梳棉胎 GH/T1020 梳棉胎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9.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 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 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 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附件4 眉山市塑料编织袋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3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随机从同一批号不同部位的15捆中各取二条,共30条,其中15条作为检验样品,15条作为备用样品。 在生产成品库抽样时,应确保同一批号的产品抽样基数应不少于200条。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本数量。 2 检验依据 表1 塑料编织袋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8946-2013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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