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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2022-08-17 09:07  市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编制目的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有序、高效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应对分级

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医学救援能力时,由上一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医学救援事件,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动员全省医疗卫生力量应对,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履行属地责任,组织动员当地医疗卫生力量应对。较大和一般医学救援事件,分别由市和事发地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应对,或按照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具体组织调度。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和紧急医学救援难度,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市级紧急医学救援一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医学救援事件,且救援难度大,我市医疗卫生救援力量不能满足救援需求,需要申请省级支援时,市卫生健康委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启动市级紧急医学救援一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并接受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和省卫生健康委业务指导。

市级紧急医学救援二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医学救援事件,我市医疗卫生救援力量能够满足救援需求;发生涉及面大、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市级或其他县(区)支援事发地的较大医学救援事件,由市卫生健康委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启动市级紧急医学救援二级应急响应,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组织指挥应对,并接受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调度。

市级紧急医学救援三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医学救援事件,事发地县(区)医疗卫生救援力量能够满足救援需求;发生敏感度较高、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医学救援事件,经评估后启动市级紧急医学救援三级应急响应,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组织指挥应对。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区)卫生健康局应立即与相关主管部门衔接,并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启动信息收集核实工作,初步了解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波及范围等情况。对达到上报级别的突发事件,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快捷方式向同级党委、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初次报告,在2小时内报送正式书面报告;市卫生健康委接到快捷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快捷方式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报告,并通报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对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市卫生健康委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快捷信息,在2小时内报送正式书面报告,同时向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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