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医疗卫生 >> 实施情况 >> 正文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09-29 09:41  市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打印

 

 

2019年度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 11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二、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 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1

第四部分 附件 36

附件1 36

附件2 39

第五部分 附表 5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7

二、收入决算 57

三、支出决算 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5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基本职能如下: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

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 5 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

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

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

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变更、延续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

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

警,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政策措施。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9.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贯彻

执行国家、省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眉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亮点工作

(一)重大项目加快推进。2019年共实施重点卫生健康项目17个,其中续建项目16个,新建项目1个,总投资35.97亿元,完成投资25.61亿元,投资完成率71.2%华西医院眉山妇女儿童医院项目提前完成主体封顶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市中心血站新业务楼建设项目具备投用条件,市疾控中心整体迁建项目完成基础施工,市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完成升级改造并投用,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二)开放发展不断突破。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与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完成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人员选派。市中医医院建成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非直属教育医院和四川针灸学校教学医院。省人民医院领办彭山区人民医院。

(三)创卫取得阶段胜利。上半年我市创卫省级技术评估获得小组第一名,12月顺利通过国家暗访。东坡区白马镇、仁寿县大化镇、丹棱县张场镇通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技术评估。

二、重点工作

   (一)党的建设不断深化。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开展读原著原文、听党课解析、看红色教育片、谈心得体会和组织“红色西山行”“身边典型大家学”“我和国旗合个影”“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等系列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初心、使命,助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持续推进与北京常春藤医学高端人才联盟、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耳鼻喉专科联盟合作加快推进医疗三监管印发《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表》,初步完成医疗三监管市级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建立疑似问题线索季度通报制度。

(三)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优化。

1.疾病预防控制。全市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率186.87/10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99.36%,代表省接受国家卫生健康委飞行检查获得好评。2.妇幼健康服务。全市孕产妇死亡率3.45/10万,婴儿死亡率2.4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07‰,均位居全省最低。3.基本公卫服务。印发《眉山市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和目标。4.综合监管和食品安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超额完成省卫生健康委7.5%的目标任务。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组织开展全市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职业健康培训打造“智慧卫监”监管新模式。5.卫生应急管理。调整完善眉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并印发指挥部工作规则,成立市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调整充实市紧急医学救援队和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理顺管理机制,补充应急装备。

(四)医疗服务管理提质增效。

1.改善医疗服务。一是实施预约诊疗。二是实施远程诊疗服务。三是实施日间手术试点。四是持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五是鼓励无偿献血。2.提升医疗质量。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印发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家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和工作规范等制度。二是加强医疗行为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核查和监管漏洞排查专项行动。三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开展医疗安全管理和感染防控专项抽查四是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建成省级医学重点专科1个,市级6个,立项建设市级医学重点专科4个。3.强化基层卫生。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创建活动。4.规范纠纷处置成立眉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5.强化对口支援。做好贫困地区对口支援传帮带,选派52名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到金川县、茂县、武胜县等12个深度贫困县开展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

(五)中医药健康事业振兴发展。

1.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市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发展。2.着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举办眉山市首届祝之友高级中药人才研修班,组织开展市级和县级中医经典竞赛,开展市县两级中医适宜技术培训。3.打造中医药特色产业。加强医疗机构健康服务能力各中医医院均设置治未病科(中心)和老年病科,深化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全力打造龚村养护中心眉山模式4.推进中医药文化发展。眉山药科职业学院中医药博物馆、洪雅瓦屋山药业、洪雅七里坪成功申报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六)计划生育服务不断优化。

1.优化计生基层服务。落实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实现群众自主登记、自主打证,全程网办,登记全过程不再跑一次腿。2.全面落实计生惠民政策。完成各项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资格确认,共计329185人。3.扎实开展扶助关怀。调整完善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联系特殊家庭制度和“双岗联系人”制度,利用“5.29”协会会员日,市县两级筹资15.04万元慰问计生特殊困难家庭206户。4.加强计生药具服务。对全市69台凭身份证刷卡领取避孕药具的自助发放机进行日常监控,60台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新增12台高校挂式药具自助发放机,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避孕节育和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七)推进健康产业和老龄事业发展。

1.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完促进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中日国际康养城项目建设,争取省级资金200万推进洪雅县森林康养示范县建设。2.提升老龄健康服务。组建新一届市级老龄工作委员会,争取项目资金200万支持丹棱县人民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敬老月”组织市级老龄委成员单位对全市500名高龄、贫困等老人代表慰问。开展四川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验收。

(八)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强化。

1.强化风行风建设。推进医疗服务品质及患者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工作,通过以评促改、结果应用,稳步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率,住院患者满意率达92.23%2.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合同文本审查,全面落实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二证合一”改革。3.强化卫生健康扶贫。316个省、市定贫困村均有达标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均至少有1名合格村医。十免四补助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全面落实。4.强化扫黑除恶治乱。积极开展骗保、医疗乱象、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5.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66名医务人员赴台湾学习培训,组织50眉州名医选拔培育对象赴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培训,以市政府名义表扬首届眉州名医”6名,启动第二届眉州名医选拔工作。6.强化卫生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健康眉山智慧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市级医疗三监管平台市级实施部署;持续推进家庭签约医生电子化工作。7.强化宣传科教工作。媒体刊登稿件1675篇,其中市级媒体818篇,省级媒体773篇,国家级媒体84篇。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10人,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74人。8.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要求开展重点环节、重点时期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系统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9.强化干部保健工作。做好省干部保健对象体检服务。完成眉山东坡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四川音乐周、中国菜艺术节、十一届泡博会等重大活动及各类医疗卫生保障任务90余次。

二、机构设置

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1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纳入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人民医院

2.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3.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眉山市中心血站

5.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6.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7.眉山市献血办公室

8.眉山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

9.眉山市卫生信息中心

10.眉山市干部保健服务中心

11.眉山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12.眉山市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

13.眉山市老龄健康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8574.9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62.41万元,下降5.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1551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43.96万元,占1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82.11万元,占12.3%;事业收入89388.20万元,占77.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761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38.85万元,占81.5%;项目支出21778.78万元,占18.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78.7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559.41万元,下降33.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和政府基金收入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58.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367.58万元,下降19.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资金投入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58.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7万元,占0.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8.96万元,占4.42%卫生健康支出12504.03万元,占92.22%;住房保障支出228.35万元,占1.7%;其他支出100万元,占0.7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预算数和决算数进行对比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558.04万元完成预算9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4.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0.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8.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67.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预算4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执行完毕。

10.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类)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0.24万元,完成预算7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执行完毕。

12.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1327.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12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138.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71.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092.56万元,完成预算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执行完毕。

2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96.08万元,完成预算8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完成。

2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379.12万元,完成预算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执行完毕。

2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42万元,完成预算5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完成。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9.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1.25万元,完成预算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8.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6.62万元,完成预算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完成。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8.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50.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86.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61万元,完成预算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79万元,占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2万元,占6.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79万元,完成预算5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44.36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新购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其他用车1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7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2万元,完成预算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19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84人次,共计支出4.8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共卫生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项目建设、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爱国卫生、干部保健等方面,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兄弟市州指导和交流学习等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671.3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万元,比2018年减少112.02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采供血专用设备、试剂及耗材、消杀工作等服务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3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行政事务,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免疫规划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卫生监督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规范和加强了各项目的预算执行,更科学合理筹集、分配和使用部门预算资金。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符合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达到既定成效。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经验不足,下一步将加强学习,提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质量,推动项目资金更好的达到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效果。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
反映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免疫规划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卫生监督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2.6万元,执行数为6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血液酶免及核酸检测,有效检出艾滋病病毒阳性血液,大大的提高了临床输血的安全性,降低了临床患者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风险,促进无偿献血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测试剂费用预算资金不足,绩效编制还需细化,做到准确、合理有一定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业务科室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

预算单位

眉山市中心血站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2.6

执行数:

62.6

其中-财政拨款:

62.6

其中-财政拨款:

62.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检测6000份血液标本,有效控制艾滋病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共计完成标本检测6520份,其中酶免检测艾滋病病毒阳性0.2%,核酸检测艾滋病病毒阳性0。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无漏检、错检,有效预防经血传播疾病的发生。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

检测6000份血液标本。

检测6250份血液标本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

检测阳性率2‰左右,血液漏检率为0。

酶免检测艾滋病病毒阳性0.2%,核酸检测艾滋病毒阳性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

2019年1月-12月

2019年1月-12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

62.6万元

62.6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

保障血液质量安全;为临床医疗机构提供安全血液;患者避免因输血导致经血传播疾病。

保障血液质量安全;为临床医疗机构提供安全血液;患者避免因输血导致经血传播疾病。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

此项目的实施,满足供应临床血液的质量标准,最大限度的保护受血者安全。

此项目的实施,满足供应临床血液的质量标准,最大限度的保护受血者安全。

2)免疫规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34万元,执行数为9.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35%。通过项目实施,市疾控中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实施麻疹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开展辖区培训、督导、指导等免疫规划相关工作,保障了冷链设备、疫苗运输及车辆正常运转,最终确保全市免疫规划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现有麻疹监测相关经费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市本级资金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因季节性流感疫苗、肺炎疫苗接种等工作需要,结合免疫规划工作方案要求,今后应考虑将这些防控工作作为实施项目,增加相应资金支持。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免疫规划

预算单位

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34

执行数:

9.28

其中-财政拨款:

9.34

其中-财政拨款:

9.2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维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维持脊髓灰质炎、麻疹控制目标,保持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下降趋势。相关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9%以上。维持脊髓灰质炎、麻疹、乙肝控制目标,无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疫情且呈下降趋势,相关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

数量指标

接种率保持在高水平,完成市级培训、辖区指导、冷链运转工作,完成监测任务。

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9%以上,市级培训2次、辖区指导2次、冷链运转不少于6次,完成AFP6例、麻疹70例监测任务。

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9.49%,开展培训4次、辖区指导5次116家、冷链运转10次,完成AFP监测10例、麻疹680例。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按照国家有关条例、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严格、规范按照国家有关条例、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市级冷链运转无差错事故发生

严格、规范按照国家有关条例、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全年无差错事故发生,全年综合排名全省第一位。

项目完成指

时效指标

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下发上级配送一类疫苗

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下发上级配送一类疫苗,市级不发生配送不及时一类疫苗报废情况

及时各项指令性、临时性任务、下发配送疫苗。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统筹考虑指导、培训及一类疫苗冷链运转配送频次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统筹考虑指导、培训及一类疫苗冷链运转配送频次

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节省成本、最大化发挥效益原则开展培训、指导、冷链运转工作,完成及监测工作。

效益指

社会效益

保障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正常运行。

保障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正常运行。

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正常运行,无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

效益指

可持续性

具有长期性

具有持续性

具有持续性

效益指

生态效益

无污染

不发生因一类疫苗储存、运输不当引起的污染

未发生因一类疫苗储存、运输不当引起的污染

满意度

满意度

让服务对象及业务单位满意。

不因市疾控中心工作不到位受到群众、区县及乡镇业务单位的投诉。

全年无任何针对市级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业务工作的投诉。

 

3)艾滋病防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7.03万元,执行数为327.59万元,完成预算的94.90%。通过项目实施,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大幅提升,更多感染者和病人被发现并治疗,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新发感染,降低了死亡率,提高了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项目经费均在2019年下半年下拨,部分工作安排在2020年执行,如督导管理、技术培训未开展,相关经费暂未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完成进度,对剩余的工作量重新进行计算,倒排工期,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任务数量及工作时间,确保任务完成和经费的配套使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艾滋病防治

预算单位

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47.03

执行数:

327.59

其中-财政拨款:

347.03

其中-财政拨款:

327.59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扩大检测和治疗覆盖面,提高发现率和治疗质量,降低新发感染,降低死亡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

 

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大幅提升,更多感染者和病人被发现并治疗,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新发感染,降低了死亡率,提高了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艾滋病检测量不少于辖区常住人口总数

 

达20%以上

36.06%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艾滋病检测点培训合格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各类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达90%以上

91.02%

 

4)卫生监督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切实保障了支队圆满完成2019年“双随机”监督抽检国家、省重点抽检任务,提升了全市卫生监督能力。该项目的开展和实施,达到预期年度双随机抽检任务的工作要求,对促进全市卫生监督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样品抽检预算资金不足,绩效编制还需细化,做到准确、合理有一定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业务科室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卫生监督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万

执行数:

12万

其中-财政拨款:

12万

其中-财政拨款:

12万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卫生监督项目主要开展2019年“双随机”工作,切实保障支队圆满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国家、省重点抽检任务。

 

2019年支队本级承担“双随机”监督抽检国家、省任务数49家,在重点抽检任务中,完成对涉水产品市场采样、样品送检工作。双随机过程中,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及

时完成相关信息公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卫生监督业务专项

完成“双随机”49家重点任务采样、抽检任务

 

完成“双随机”49家重点任务采样、抽检任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卫生监督业务专项

圆满完成“双随机”任务,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完成相关信息公示。

 

圆满完成“双随机”任务,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完成相关信息公示。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卫生监督业务专项

2019年1月-12月

2019年1月-12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卫生监督业务专项

12万元

12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卫生监督业务专项

达到预期年度双随机抽检任务的工作要求,对促进全市卫生监督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达到预期年度双随机抽检任务的工作要求,对促进全市卫生监督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全年预算为105000元(含妇幼卫生专项资金5000元),通过项目实施(包括人员培训、能力建设、督导检查、信息管理等妇幼卫生工作),至2019年12月项目执行为94845.5元,完成预算的90.33%。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日常工作结合不够,考虑不够全面,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应加强全面考虑资金的用途和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

执行数:

1

其中-财政拨款:

105000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5000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开展市级培训和督导、加强数据收集,提高能力建设及宣传教育。

2.开展妇幼卫生专项(妇幼信息质控和出生医学证明督导和培训)工作。

1.完成了全市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及技术培训;完成了预防母婴传播工作专项督导,信息收集及时完善,完成了宣传教育,逐步提高了能力建设。

2.完成了妇幼信息质控、出生医学证明督导和培训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对全市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

预计对各区县卫健局领导、妇幼保健院管理人员和专职人员、临床医务人员及乡镇妇幼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对全市各级助产机构的分管院长、医务科主任、感染科、产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和检验科技术骨干,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管院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共计350余人进行了培训。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对辖区内的区县、乡镇开展专项督导。

完成6个区县管理和技术指导,乡镇(社区)督导覆盖率80%以上。

完成6个区县管理和技术指导,乡镇(社区)督导覆盖率达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孕产妇“三病”检测率

100%

2019年全市“三病”检测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孕产妇“三病”孕早期检测率

>80%

2019年全市“三病”孕早期检测率83.32%。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早期用药率

>90%

2019年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早期用药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

<1%

2019年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0.25%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市级培训及例会

资金预算培训经费43250元

实际该项目资金支出40778.5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信息收集管理

资金预算信息收集、分析和利用23600元

实际该项目资金支出11800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专项督导

资金预算20000元

实际该项目资金支出22870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能力建设及宣传教育

资金预算13150万元

实际该项目资金支出14446元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妇幼卫生专项

资金预算5000元

实际该项目资金支出4951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母婴传播率

<5%

2019年全市母婴传播率为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免疫规划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卫生监督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指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计划生育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十九项职责。

(三)人员概况。

2019年12月末在职职工1861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事业人员216人,其他人员158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12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43.96万元,占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82.11万元,占5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22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0.65万元,占23%;项目支出21778.77万元,占7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委较好的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制度规范和加强了各科室预算行为,更科学合理筹集、分配和使用部门预算资金。全面预算管理包括运营预算和财务预算,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分析和考核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管理,现将完成情况评价如下:

在编制过程中,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立足战略、服务支撑、保障优先、保障重点、强化事中执行控制、定期分析执行情况的原则,按财务要求,合理开展预算执行,确保全年行政运行和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126.07万元。与2018年38565.1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439.06万元,降低3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上年资金预算执行和使用情况,合理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资金。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整体支出合法合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基本支出规范合理。项目支出按流程。项目资金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科室按方案开支→财务科审核方案后支付→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

通过本次整体评价,强化了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规范了部门整体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基本支出规范。项目支出按流程。促使我们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把财政绩效评价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绩效编制还需细化,绩效目标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更好地发挥预算资金效益。

(三)改进建议。

1.目前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全省兄弟市州还有一定差距,建议加大对医疗配置、人才队伍建设、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卫生健康事业投入力度。

2. 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及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

重大公共卫生防治项目-艾滋病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检测6000份血液标本,缩短窗口期,有效控制全市经血液传播疾病乙肝、丙肝,特别是艾滋病的发生。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检测阳性率2‰左右,血液漏检率为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2019年6月,《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社〔2019〕50号),下达我站艾滋病检测费用40.6万元并且及时到位;2019年11月,《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社〔2019〕87号),下达我站艾滋病检测费用22万元并且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血液检测试剂的采购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分批在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采购,每采购一批经单位后勤、质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再安排资金支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在2019年共计使用项目资金62.6万元,完成标本检测6520份,其中酶免检测艾滋病病毒阳性0.2%,核酸检测艾滋无。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无漏检、错检,有效预防经血传播疾病的发生。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社会效益看:保障血液质量安全;为临床医疗机构提供安全血液;患者避免因输血导致经血传播疾病。

从服务对象满意度看:此项目的实施,满足供应临床血液的质量标准,最大限度的保护受血者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自评,强化了绩效管理理念,促使我们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把财政绩效评价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艾滋病检测资金严重不足,绩效编制还需细化,做到准确、合理有一定难度。

(三)相关建议。

加强对业务科室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


                                             免疫规划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卫健委为项目的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实行绩效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是根据眉财社201950号、眉财社201987号、眉财社〔2019〕67号及眉财预20198号

3.市卫健委具体负责制定方案,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对执行不力的地区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市疾控中心及相关单位负责技术指导、督导及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与利用等。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完成市级冷链运转、监测任务,开展辖区培训、指导,确保保持高水平接种率。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重点由本辖区具体承担免疫规划冷链运转工作量及当年完成AFP、麻疹监测任务数量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免疫规划项目主要内容是接种率保持在高水平,完成市级培训、辖区指导、冷链运转工作,完成监测任务。

2.免疫规划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9%以上,市级培训2次、辖区指导2次、冷链运转不少于6次,完成AFP6例、麻疹70例监测任务。

3.免疫规划项目的内容与本市近年来免疫规划工作实际情况相符,项目目标也结合了全省免疫规划年度工作目标相关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市级有专人负责监督与评估,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并有督导工作记录和总结。

2.全市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AFP6及麻疹监测等工作开展落实情况通过国家专报系统适时上报,市级将实施情况和信息及时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汇总、分析。

3.市级对所辖地区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不少于4次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督导。同时、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以明暗访、专项指导或综合督查形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市级于当年年底前将项目总结上报省卫健委、省财政厅。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中央财政预算1.64万元、省级财政预算6万元、市级财政预算1.7万元,小计9.34万元。

2.资金到位。

中央财政预算到位1.64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到位6万元、市级财政预算到位1.7万元,小计9.34万元。

3.资金使用。

项目全年预算数9.34万元,执行数为9.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35%。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中心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活动内容与经费支出一致,按照项目财务会计核算经费支出,设置了项目财务辅助账,专款专用,未出现挪资现象,佐证材料充分,报账及时。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项目的支持下。2019年全市冷链运转超过10次,免疫规划11苗接种60.21万人次,接种率99.49%;麻疹监测系统共报告麻疹、风疹疑似病例680例,实验室诊断麻疹10例,实验室诊断风疹260例,临床诊断风疹21例,排除麻疹、风疹病例389例,各项监测指标均达要求;10种可由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脊灰、白喉、流脑全年均无发病;开展了 “4.25”预防接种日和“7.28”世界肝炎日的宣传活动;为确保工作落实,除半年综合督导外,5月份、7月份开展明察暗访,还结合IPV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抽样调查、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等工作开展了现场督导。市级严格、规范按照国家有关条例、规范要求开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节省成本、最大化发挥效益原则开展培训、指导、冷链运转,及时完成各项指令性、临时性任务。全年无差错事故发生,省卫健委组织的综合考核中排全省第一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上述相关项目的实施及有效落实,没有产生经济效益,重点是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最终确保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以上,对我市麻疹等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全市冷链设备、疫苗运输及车辆正常运转,开展辖区培训、督导、指导等确保了免疫规划相关工作的落实,督促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由于具有长期性且环保生态无污染而具有可持续性。同时,优质的服务让基层单位、群众的满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市疾控中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实施麻疹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开展辖区培训、督导、指导等免疫规划相关工作,保障了冷链设备、疫苗运输及车辆正常运转,最终确保全市免疫规划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现有麻疹监测相关经费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市本级资金较少。

(三)相关建议。

根据季节性流感疫苗、肺炎疫苗接种等工作需要,结合免疫规划工作方案要求,今后应考虑将这些防控工作作为实施项目,增加相应资金支持。

 


艾滋病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眉财社201950号)、《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社201987号)《眉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眉财预20198)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批准并准予执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督导评估,对执行不力的地区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及要求,按照有关技术方案,制定项目具体工作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开展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检查与考核评估。

(二)项目绩效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扩大检测和治疗覆盖面,提高发现率和治疗质量,降低新发感染,降低死亡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参照实施方案梳理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通过访谈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开展自评,评估项目执行合理性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中央财政预算344.03万元,市级财政预3元,小计347.03万元。

2.资金到位。

中央预算到位344.03万元,市级财政预算到位3万元,小计347.03万元。

3.资金使用。

项目全年预算数347.03万元,执行数为327.59万元,完成预算的94.9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中心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活动内容与经费支出一致,按照项目财务会计核算经费支出,设置了项目财务辅助账,专款专用,未出现挪资现象,佐证材料充分,报账及时。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并根据项目内容统一编制有关项目的实施方案,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

(二)项目管理情况。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项目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各实施单位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市疾控中心按方案要求整合各级财政经费并组织实施,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其情况如下:

(一)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

我市积极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型媒体开展大众宣传,利用城市公交车载电视和出租车顶灯开展艾滋病公益宣传。在“眉山市2019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眉山市创建卫生城市活动”、“6.26禁毒活动”和“12.1”等现场开展咨询宣传。在人群较密集车站、农贸市场、医院、学校、高危场所设立艾滋病宣传栏,发放、张贴宣传画和宣传单。结合娱乐场所干预、美沙酮门诊等工作开展重点高危人群宣传教育工作。2019年我市艾滋病知识知晓率统计结果:各类人群知晓率均达到了90%以上

(二)做好了扩大检测(包括检测试剂采购)工作.

1、按要求进行试剂招标采购。包括艾滋病初筛、确认检测试剂和CD4、病毒载量试剂及耗材等,保障艾滋病实验室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2、完成全人群检测任务。大力开展扩大检测工作,全市全年累计艾滋病初筛检测查1072663人次,占辖区常住人口总数的36.06%。

(三)加强了性病防治

市疾控每月定时审核区县疾控收集并网报的检测份数表和高危干预报表中的性病就诊者情况,每季度在“全国性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定时审核各区县上报的“梅毒筛查”情况,并对全市各县级医疗机构开展性病督导检查,核查性病诊疗情况,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协助改正。市疾控每年撰写全市性病疫情分析,分析全市性病发病情况。

(四)规范开展美沙酮门诊工作

进一步规范了市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管理,召开了美沙酮门诊同伴教育培训会议,开展吸毒人员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并通过发放安全套、同伴教育等方式促进其行为改变;门诊在治人数603人,年保持率81.43%,日均服药180人以上,按要求开展了服药人员血检和尿检,达到了指标要求。

(五)其它主要工作

聘用个案咨询师5名,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首诊告知、随访干预及检测、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咨询、心理支持和关怀救助等综合服务,覆盖感染者和病人3032人。建立艾滋病科普馆1个。招募市内有意愿、有项目执行能力的社会组织的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宣传干预、监测检测、感染者关怀等工作,实施社会动员项目6个。

(二)项目效益情况。

指标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完成情况

1

各类人群艾滋病知晓率

90%

91.02%

2

检测量占辖区常住人口的比例

20%

36.06%

3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比例

90%

93.54%

4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

85%

91.33%

5

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年保持率

80%

81.43%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查,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规范合理使用了项目资金。按项目要求完成了2019年艾滋病防治目标指标任务,进一步遏制了艾滋病蔓延,保护了大众健康,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项目经费均在2019年下半年下拨,部分工作安排在2020年执行,如督导管理、技术培训未开展,相关经费暂未使用。

(三)相关建议。

根据完成进度,对剩余的工作量重新进行计算,倒排工期,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任务数量及工作时间,确保任务完成和经费的配套使用。

 

 


卫生监督业务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是“双随机”工作第三年,支队本级承担“双随机”监督抽检国家、省任务数近50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支队拟有序开展本年度“双随机”工作,对区县开展各类监督指导,提升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卫生监督项目主要开展2019年“双随机”工作,切实保障支队圆满完成支队“双随机”监督抽检国家、省重点抽检任务。

2.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卫生监督项目资金申报12万元、批复12万元,无预算调整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12万元,渠道为市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100%,到位及时性高。

3.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资金支付严格项目范围、进度有序推进、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支队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保障了支队圆满完成2019年“双随机”监督抽检国家、省重点抽检任务,提升了全市卫生监督能力。该项目的开展和实施,达到预期年度双随机抽检任务的工作要求,对促进全市卫生监督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2019年“双随机”重点抽检任务数近百家,开展完成率年度涉水产品采集、抽检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对卫生事业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项目实施完毕,及时总结思考。及时梳理检查中发现问题,思考下一步开展卫生监督项目工作模式,切实高效推进我市卫生监督事业发展。

(二)卫生监督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切实保障了支队圆满完成2019年“双随机”监督抽检国家、省重点抽检任务,提升了全市卫生监督能力。该项目的开展和实施,达到预期年度双随机抽检任务的工作要求,对促进全市卫生监督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样品抽检预算资金不足,绩效编制还需细化,做到准确、合理有一定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业务科室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

 

 

2019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四川省于2010年开始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眉山市于2011年开始实施项目工作及其他妇幼卫生工作,于2019年成立了眉山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辖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估、信息收集上报、资金管理、阳性个案调査及评审等工作。

2.根据2019年省级财政补助疾控和应急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范围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用于技术和管理培训、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及宣传动员、能力建设、工作信息收集管理和HIV评审等妇幼卫生工作。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的原则是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满足工作需要进行资金的合理分配,以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市级培训及例会、信息收集管理、专项督导、能力建设、宣传教育等妇幼卫生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完成对6个区县的管理和技术指导,达到区县督导覆盖率达100%,乡镇(社区)督导覆盖率达80%;孕产妇“三病”孕早期检测率>8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早期用药率>90%;母婴传播率<5%。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小于1%。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针对预防母婴传播项目对资金使用凭证进行核实,根据每月财务的资金使用台账跟进资金执行进度情况。步骤: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工作计划,逐步进行自评。

第一阶段: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第二阶段:项目具体实施。

第三阶段: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使用计划:人员培训43250元、信息收集和分析利用23600元,能力建设及宣传13150元,督导20000元,妇幼卫生专项5000元。资金执行情况:市级培训40778.5万元,信息收集管理11800元,专项督导22870元,能力建设及宣传14446元,妇幼卫生专项4951元。

2.资金到位。根据眉财社【2019】67号、 川财社【2019】20号文件,我院在2019年9月16号收到2019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10.5万元,其中妇幼卫生专项(不含疾控)0.5万元,艾滋病(疾控部分)10万元。由于资金到位时间不及时,与资金计划不匹配,2019年实际使用资金94845.5元。

3.资金使用。2019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合法合规。艾滋病(疾控部分)10万元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6月支付2019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及技术培训费用33914.5元;2019年7月支付妇幼信息管理委员工作补助11800元;2019年8月支付19年2季度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专项督导差旅费1755元;2019年10月预防艾滋病传播等支出21894元;2019年11月防艾工作联合技术指导差旅费和孕产保健手册印刷费等支出8496元;2019年12月防艾工作检查费支出12035元;截止到2019年底已使用89894.5元。

妇幼卫生专项(不含疾控)0.5万元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2月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和出生医学证明检查培训支出4951元;截止到2019年底已使用4951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院建立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每笔项目资金登记有辅助明细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挪用、截留和挤占等违规违纪现象,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按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与进度。确保项目实效落到实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资金管理由财务科整体管理,制定使用流程,审核报账凭证资料,保健部负责制定项目计划和实施,院领导对资金支付进行审核。项目实施流程: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制定培训或督导方案,确定督导或培训重点工作内容,制定督导标准、参会人员及师资的安排,进行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按照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实施方案,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责任体系,对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实行全覆盖精准管理。所有孕产妇进行艾滋病免费检测,做到“逢孕必检”、“逢阳必阻”。开展育龄妇女和艾滋病感染育龄妇女孕情监测、检测工作,做好孕情早发现,提高孕产妇孕早期检测率和感染孕产妇孕早期用药率,降低母婴传播率;对阳性个案进行“一对一”随访服务,确保治疗、管理、随访和转介等及时到位。做好妇幼信息质控和出生医学证明的督导培训工作,提高妇幼信息质量。

(三)项目监管情况。市卫健委对本项目实行全面监管,包括资金管理及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2019年完成了全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和技术培训,培训人数350人;开展了专项督导,对6个区县管理和技术进行了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覆盖率达100%;完成了宣传教育、信息收集管理和能力建设工作。孕产妇“三病”孕早期检测率83.3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孕早期用药率100%;母婴传播率为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效益:2019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0,提高了出生人口的素质,减少了疾病发生;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个案进行专案管理和“一对一”随访、转介等服务,提高了服务对象的依从性和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各项指标总体情况完成较好,其中孕产妇孕早期检测率得到大大提高,孕情早发现机制进一步完善,孕情监测、检测工作及时性进一步提升,孕早期用药率有所提高。全市妇幼信息收集及时完善,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0.25%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日常工作结合不够,考虑不够全面,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应加强全面考虑资金的用途和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