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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结 |
2019-11-2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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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卫生健康建设提供保障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实“一把手”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各区县、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升行政应诉的专业化水平,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坚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法治培训班,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队伍。截至目前,我委今年未发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二、完善制度设计,为法治卫生健康建设夯实基础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和《眉山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定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贯彻落实《眉山市卫生健康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范围和制定程序,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合法性文件决定前必须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集体研究决定。指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必须报有关机关备案,保证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三)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根据《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已制定《眉山市卫生健康委严格依法行政规定》、《眉山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眉山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眉山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眉山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眉山市卫生健康委法律顾问制度》、《眉山市卫生健康委“三项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眉山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廉政规定》、《眉山市卫生健康委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9项制度,建立了我委依法行政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重要合同等方面邀请法律顾问法制审核40 余次。 三、实施清单管理,为法治卫生健康建设激发动力 (一)确定清单内容。一是依法定权。为了让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我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围绕“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步骤,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10大类行权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依法确定应该保留的行政权力,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结合机构改革后实际情况清理优化权力清单,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3项,行政检查事项16项,行政奖励事项16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强制事项10项,其他行权7项。二是科学明责。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有职就有责”的基本原则和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匹配的基本要求,我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依据,明确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促进法定职责必须为,从而推动政府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三是谨遵禁令。严格执行医疗卫生领域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禁止限制清单,放宽市场准入,凡是市场主体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不限制进入医疗卫生行业。 (二)完善实施清单。按照深入开展效能建设的要求,本着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原则,对2018年以来已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的实施清单的事项各要素进行一一核对,对存在必填要素未填、已填写未达标准要素以及省市县三级不统一要素等进行规范统一。重点对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件类型、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申请材料、收费情况、办理流程、特别程序、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进行规范完善。 (三)公示办事结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向社会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坚持每周将办事结果推送到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和所有行权办理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完善平台的运行建设,落实平台的管理责任,动态管理平台的现有权力,及时将行政权力的办理结果录入平台,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普法宣传,为法治卫生健康建设营造氛围。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我委从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入手,抓住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之关键,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截至目前卫生系统对外宣传刊登稿件495篇。 目前,我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还不够深入。要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学政治理论,学工作方法。把法治政府思维融入日常工作中。 (二)严格落实学法用法。成立委机关“普法讲师团”,印发《年度讲法学法计划安排表》,每月安排1名讲师团成员在工作例会上进行法治培训讲课,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学法、讲法、用法,在机关形成了“工作循法、服务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把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授予行政执法资格的前提条件,把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医务人员法律知识教育,依法规范服务行为。加大对医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考核评价。 (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组织开展好三下乡活动,在全系统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三下乡活动。二是在全市开展了“寻找身边好医生、好护士”推荐评选和宣传报道活动,评选出 11 名上报省卫生健康委。三是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活动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部分下属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下一步要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学会善于观察和总结,提高开拓创新意识。二是公众对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的参与度还不够高。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到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中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三是监管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还不够。要以眉山卫生健康智慧平台建设为契机,提升监管职能化精细化水平。四是执法过程中“换位思考”不够。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不仅要依法执法,也要文明执法,温情执法。 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攻坚之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强化宣法普法工作,进一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于思考,大胆探索,创造性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提升卫生健康行业法治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助推社会法治进程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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