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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2018-01-12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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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卫发〔2018〕2号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8年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1月9日,国家卫计委召开2018年流感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对全国流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对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视频会议精神,有效应对流感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现就做好2018年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控工作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本次流感甲型、乙型流感病毒同时流行,自2017年12月份以来,各地相继进入流感季节性高峰,流感样病例就诊百分比和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均显著高于既往三年同期水平,重症病例也比往年明显增多。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要高度重视,提高责任意识,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疫情形势研判,强化工作落实,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防控工作。要主动与教育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学校等重点场所人群流感防工作,根据疫情形势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二、加强疫情监测处置 一是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各地要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方案(2015年版)》要求,充分发挥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作用,进一步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与样本报告,密切跟踪流感病毒变异情况,及时指导防控。特别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加强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跟踪和上报工作,对疑似病例、聚集病例信息按要求和规范报告,切实做到呼吸道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二是加强流感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疫情暴发应急准备工作,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出现流感散发病例时,应叮嘱患病儿童佩戴口罩,单独隔离,避免接触其他儿童,并及时通知家长带其就医或回家休息;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按照防控方案要求,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标本采集和检测,落实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以及通风、消毒等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三是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设置,落实预检分诊制度,积极救治患者,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报告、采样、送样等工作,并纳入院内工作管理考核。 四是各地在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同时,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密切关注人感染H7N9等传染病疫情。可根据工作情况适当扩大监测范围和时间。 三、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做好流感防治宣传引导和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要媒体和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有序宣传预防、救治工作部署。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深入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广泛宣传防治知识和自我防护措施。要协调相关部门,制作流感防治健康知识公益广告,通过全媒体渠道播出,注意宣传工作的效果。要积极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应对疫情。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区县卫计局要抽调卫生监督、疾病防控骨干和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本辖区内的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卫生行政处罚。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级爱卫会要切实发挥议事协调作用,结合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基层单位,在城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要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着力解决活禽销售、宰杀方面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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