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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青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级的通知 |
2017-12-2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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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批准青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级的通知 眉卫发〔2017〕195号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 11月16-17日,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2016年度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和《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手册(2016年版)》的要求,对青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经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委务会审议决定,批准青神县疾控中心二级乙等疾控机构等级。希望青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接再厉,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疾控机构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地区疾控机构的建设与发展,结合当地实际,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在疾控机构能力建设上切实履行投入保障、队伍建设等主体责任,确保疾控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真正达到“以评促建设、以评促工作、以评促作风、以评促效果”的目的。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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