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眉山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
2017-11-15 16:58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眉卫发〔2017〕176号
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 《眉山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眉山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为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积极推进中医药在“健康眉山”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27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川中医药发〔2017〕27号)和《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十三五”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眉府发〔2017〕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规 划 背 景
一、“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全面推进,中医药特色不断凸显,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一)坚持政策引导,全面参与医改深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市政府制定《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到全市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 全面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所有公立中医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推进分级诊疗等各项改革措施。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5%,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等纳入报销范围。规范诊疗服务,规范治疗流程,优化服务流程,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强“抗菌药物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中药药事管理年”活动,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推进医疗机构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开展预约诊疗和便民门诊服务,改善入、出院服务,提供方便快捷查询服务等各项便民惠民措施,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域发挥重大作用,“十二五”末全市“一老一小”两类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57%。东坡区、洪雅县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其余4县(区)均建成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二)加大财政投入,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十二五”期间,中央、省、市、县(区)加大了投入力度,争取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共投入中医药资金8492.77万元。全市5家县级以上的公立中医医院均完成了基本条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完成或启动了整体迁建、扩建项目,启动筹建丹棱县中医医院(丹棱县无县级公立中医医院)。2012—2015年市、县(区)配套中医药资金共1145.81万元。各级政府配套建设资金和免费划拨土地以支持各级中医医院整体迁建。截至2015年底,中医医院编制床位2522张,开放2258张,全市中医医师(含助理医师)1253人。中医医院诊疗人次达到1143488人次,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比重达到20.8%;中医医院出院总人次68171人次,占医院出院人次比重达到26.8%。 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省98%的乡(镇)卫生院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30.87%和33.33%。有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9%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5.1%。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不断加强。全市6所公立综合医院均设有中医科,全市7所公立妇幼保健机构中有3所设立了中医科,提供中医药服务。市人民医院建成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社会办中医机构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办中医医院3所,中医诊所139家。 (三)强化能力提升,特色优势全面显现。 建成三级中医医院2所(其中三甲1所,三乙1所),二级中医医院4所(其中二甲3所,二乙1所)。在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中医重点学科1个,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4个,在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9个,建成市级中医重点专科28个。全市中医医院均设置了“治未病”科。 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成绩突出。参与“4.20”芦山地震的中医药医疗救援、灾后疫病防治和地震伤员康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设1个全省中医药重大疾病中医药协作基地,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在全市公立中医医院推广使用中医数字化诊疗平台。 (四)加强传承创新,人才基础不断夯实。 现有四川省名中医5人,开展市第二届名中医评选工作,评选了第二届“眉山市名中医”10名;复核第一届“眉山市名中医”17名,开展师带徒教育传承工作。建立了首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基地1个,省级中医规培基地1个,首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临床)基地1个,基层基地1个。基本建立起了我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制度,共规培中医住院医师74人次。加大中医师承工作力度,全市实施的国家、省级、市级传承项目培训继承人40名,建成2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30余项。组织实施了中医药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研究整理工作,组织9名省、市名中医编印了《眉山市名中医经验集》。 (五)挖掘资源潜力,筑牢产业发展基础。 洪雅县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全县有中药材3000余种,规模化种植黄连,其中黄连中的珍品——雅连是国家地理标志性产品。至2015年底,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4.55万亩,产量1.77万吨,产值达2.79亿元;中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5.59亿元(其中中成药主营业务收入3.06亿元,中药饮片主营业务收入2.32亿元),中药工业创造利润5481.3万元,实现利税 7236.7万元,眉山中药产业经济基础越发坚实。大力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为森林康养产业提供服务产品,洪雅县玉屏山成为全国首批森林康养体验基地、全国首批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加入全省森林康养联盟;市中医医院探索中医药深度参与健康养老新模式;积极探索彭祖山、黑龙滩等文旅项目开展中医药养生服务。积极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合作,与阿曼、以色列开展合作,与海南等外省市深化合作内涵。 二、“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主要挑战 (一)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深刻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颁布,为保障中医药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支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颁布并明确提出要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分别成立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做出全力加强中医药强省建设,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部署,制定了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健康产业、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发展等规划。市委、市政府将养老健康服务业纳入五大先导型服务业发展推进,我市中医药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世界卫生组织在其《传统医学战略(2014-2023年)》明确指出,传统和补充医学已在世界各地得到广泛使用,有助于确保人人获得卫生保健、应对持续不断增加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减少卫生保健费用,并在经济发展中起到显著的作用,鼓励各国发展和规范传统和补充医学。发展中医药符合国际卫生的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创新成为发展的第一要务。中医药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标识,不仅具有健康服务功能,更具有原创优势,并覆盖第一、二、三产业,中医药发展将有利于带动和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与产品的创新和医药等相关制造业发展,中药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有利于带动中药材产区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日益明显,人群健康理念从关注疾病发生向注重身心健康转变,对健康服务的多元、个性、整体、绿色要求日益明显,对中医药防治慢性疾病、促进康复养老、推动养生保健的需求将快速上升。中医药的整体观、治未病、植物药、个体化等理念与人群健康需求高度契合,潜力巨大。中医药深厚的理论基础、资源优势和实践经验将为健康服务的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主要挑战。 中医药发展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对中医药发展重要性认识不充分,政策落实不到位,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中医行政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中医监督执法体系需进一步完善,行业治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中医药补偿机制不健全。现行中医药投入、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报销等政策对保持中医医院特色优势和综合能力支撑不足,中医医院管理运营比较困难。 中医药人才总量不足和高端领军人才缺乏。基层中医药人员和技能型服务人员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缺乏理论功底深厚、临床经验丰富、在当地得到群众欢迎的中医名家和骨干,名中医培养选拔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滞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中药材种植不规范,环境污染等导致药材质量下降或退化,严重制约中医药发展。 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不充分。目前,中医药产业为多部门管理,统筹协调难度大,顶层设计不完善,没有形成中医与中药、传统中药与现代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影响产业发展。包括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中药产品在内的眉山中医药品牌在全国、全省影响力还不大。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传承创新、统筹协调、生态绿色、包容开放、人民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中医药“五种资源”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西医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坚持兴医兴药并举,以医带药、以药促医,协同发展;坚持一二三产联动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思路,以医疗服务、健康服务和中药产业为主线,将中医药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积极建设健康眉山,大力助推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突破,拓展发展领域。积极将中医原创思维、中药资源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促进中医药体制与机制创新,助推中医药技术与产品创新,提升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速度、规模与质量。 坚持特色优势,坚定发展方向。传承中医药核心理念,坚持中医药特色理论和技术方法,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支撑体系,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医院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成果。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一切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中医药服务均衡发展,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在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完善政策和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在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行业整合,增强竞争优势。依托我市中医药资源优势,整合聚集行业力量,加强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双轮驱动,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完善。 ---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中医药健康产业成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构建以中医药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中医药服务贸易为平台,以眉山道地中药材、优势资源和中成药大品种为龙头,以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保健食品、中医药文化产品和中医康养旅游为基础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体系。加强对外交流协作,基本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合作格局,眉山中医药影响力不断提升。 ---全市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人、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8张,其中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7张,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乡、村中医药四级服务网络,建立独立的市级公立中医医院,各县(区)建立1所县(区)办公立中医医院。全市中医类医院总数达到8所,其中民营中医类医院占比达40%以上,中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诊疗人次比重达到22%以上,60%以上的县(区)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基层中医药服务量维持在45%以上。建成1个中医药服务体系全、基层工作实、服务能力强、产业发展好的中医药强县(区)。 ---积极申报创建1个国家中医药重点专科,力争创建1个以上中医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推进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建成13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培养一批全市领军人才,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 ---全市城乡居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普遍提高,中医药文化深入传承,健康知识普及应用,中医药科普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中医药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标准化水平大幅提高。行业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主要任务
一、加强机构建设,健全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 举办1个独立的市办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在全省范围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明显特色优势,中医药专科特色显著,辐射眉山及周边地区,引领全市中医药创新发展。原则上在每个县(区)设置1个县(区)政府办公立中医类医院;原则上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新建公立中医医院除外),洪雅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到2020年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服务量力争达到20%,建好中医医疗联合体。 (二)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 创新服务模式,改善医疗服务。健全市、县(区)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医疗相关制度落实,推动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中医首诊优势病种实施。全面落实中医病例书写规范和评价考核标准。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一定水平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坚持特色发展,注重优势发挥 (一)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加强重点专科(病)建设。 按照国家、省、市、县、院五级联动的要求开展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坚持扶持发展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建立重点专科“能上能下”机制。到2020年,启动创建1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重点专科,建成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重点学科,建成13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和30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基本建立特色突出、层级分明、专业齐全、优势互补、中西协作的中医重点专科集群。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修订完善市级重点中医专科管理办法、建设和验收标准,进一步规范市级重点中医专科的管理。 (二)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市中医医院建成我市“治未病”中心,承担全市“治未病”服务的提供、推广、培训等任务。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或明确“治未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三)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传染病和应急救治能力。 积极支持市中医医院作为全省重大疾病中医药协作基地的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工作。积极参与省中医药骨伤应急平台建设。 (四)促进中西医互补、协调发展。 加强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围绕重大疑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诊疗方案。实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
三、推进健康服务,拓展服务领域 (一)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 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建立中医医院、基层机构和康复机构的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机制,完善中医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康养机构。 (二)强化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提供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服务。大力发展社会办养生保健机构,引进、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合作,建设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基地。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健康管理相关商业保险产品。 (三)推进中医健康养老服务。 支持老年病专科建设和专病研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100%。推进市、县(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与民政部门、老龄工作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间开展双向合作,建设中医药特色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基于中医药的新型智慧医养结合模式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培育中医医养融合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 (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充分发挥眉山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积极建设洪雅县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开发以提供中医医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医疗旅游产品和主题线路。打造彭山区彭祖山和东坡区龚村中医药特色文化街区。发挥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机构、中药材种植基地、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中华老字号名店等的优势,培育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洪雅县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和旅游综合体。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宣传推广。
四、发展中药产业,助推地方经济 (一)合理规划中药材生产布局。 建设可持续、多元化、特色化的中药材产区经济。重点发展彭山区川芎、泽泻、杜仲和洪雅县黄连等的规范化种植和综合开发,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产加工基地、创建道地品牌、推进生产加工销售信息化。 (二)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 依托洪雅县中药资源普查结果,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繁育研究,培育中药材大品种。争取新增一批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标准的种植基地。 (三)做强做优产业发展载体。 促进药品技术转让,推动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快速集中,推动中药工业园区实施循环经济。积极争取“扶优扶强”专项行动支持,集中支持中医药健康产业重点园区、企业、项目和骨干产品全流程全产业链发展。 (四)加快中医药相关衍生品研制和应用。 以市场和疗效为导向,推动中药创新药物的研发和转化。开展中医诊疗设备及器材的研制、评价及应用。支持中医药保健食品、日化产品等健康衍生品发展,重点抓好药食同源的眉山道地药材开发应用,遴选优势品种,推动进入药食同源目录或新资源食品目录。抢抓中药配方颗粒试点机遇,推动新型饮片发展。推动中药工业实现药材来源基地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标准化、检测手段科学化。发展改善畜产品品质的绿色环保中药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五)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推进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发展,形成从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材初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推进“互联网+中药材”工程,发展中医药电子商务。推动中医药健康衍生品“抱团进超市”。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对外整体宣传和推介。 (六)实施名优品牌战略。 支持企业争创品牌,支持品牌中医药健康企业在多方面申请国内外专利。鼓励眉山道地药材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和专用标志使用,建设洪雅县以川产道地药材为核心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示范县。打造具有品牌优势产业的知名龙头企业。
五、创新合作机制,推动对外交流 (一)强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巩固并拓展我市中医药合作领域,搭建多方合作平台。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提升我市中医药文化影响力。鼓励我市中医医疗机构与市内外医疗机构开展交流、合作,支持我市中医医疗机构和制药企业开展跨国合作,扩大中医药产品出口、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传播中医文化。积极发展入境中医健康旅游,承接中医医疗服务外包。整合全市中医药优质资源,继续推动中医医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增强眉山中医药的声誉、影响力和认同度。 (二)推进外部优势资源本地转化。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保健企业来眉山投资合作发展,为其提供“一窗式”信息服务和“一站式”谈判对接。着力吸引健康相关行业“高、精、尖”管理和技术人才来眉山创新创业。吸引国内知名中医药企业来眉山设立中药材种植及精深加工一体化基地。 (三)推进本地优势产业外向发展。 重点实现与国内外大型中药材交易市场、中医药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互联互通,推动眉山优质产品“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获取国际市场订单,构建国外营销渠道,开展国际注册,到国外合资合作发展。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中医药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诊所、学校。
六、强化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素质 (一)完善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健全中医药人才流动、评价激励、教育培养、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完善资格准入、技能鉴定、考核要求、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等评价机制,构建以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构建高端引领、梯次开发、以用为本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改革。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建立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个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终身教育体系。深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全市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医师均接受规培。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完善医疗机构非中医药专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机制。开展市、县(区)、医院三级师承,引导鼓励各地实施中医药师承、中医临床特色疗法、绝招绝技的传承。 (三)打造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培养一批在中医药基础理论、临床、产业、健康服务业等领域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中医药高端领军人才。造就一批中医药理论基础扎实、临床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水平高的骨干中医药人才。加强以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四)加强中医药健康产业等紧缺人才的培养。 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培训力度,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领军(后备)人才、骨干人才和师资。培养适应中药产业发展的中药专业人才。加快发展中医药现代职业教育和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七、加强创新驱动,提升科研能力 (一)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加强中医药科研项目的争取,提升中医药科研能力和水平。争取建设一个中医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促进中医药科研与临床、科研与产业的成果转化与应用。 (二)鼓励中药药品、制剂研发和应用。 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新药研究,促进名老中医经验和临床验方的转化。对临床需求量大、疗效显著的中成药大品种进行新剂型、新标准与适应症的二次开发。积极争取院内制剂市内跨区域调剂使用政策,允许疗效独特的院内制剂在市内调剂使用。 八、强化行业管理,提升治理能力 (一)健全行业管理机制。 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市、县(区)中医药管理体系,县(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独立的中医股,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医药行政管理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二)推进中医药法制化建设。 开展中医药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律素质。完善中医药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健全中医药监督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在市、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中,设立专职中医药监督执法部门或人员。完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相关法规标准。 (三)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 贯彻实施中医药标准化工程,重点组织中医药基础通用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推广与应用。发挥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推广培训,推动中医药标准有效实施。 (四)强化服务质量监管。 落实中医药监督执法职能,加强中医医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中医医疗广告和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加强中医医院规范化管理,完善以中医药特色优势评价为主导的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质量监控体系,开展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建好各类市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动态监测。 (五)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中医药数据统计工作体系。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基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对接省中医药信息平台,推进中医药云健康服务系统建设,开展“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推进数字化中医医院评价建设,到2020年,市中医医院达到数字化医院二级标准,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一级标准。
九、弘扬中医文化、加强传承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传统医药文化内涵建设。 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形成鲜明的中医药特色文化价值体系。进一步弘扬行业仁心仁术、大医精诚的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尚。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应用等工作。 (二)注重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 构建中医药文化建设服务体系,以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为载体,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文化建设、传播的骨干人才。实施中医药文化科普项目,普及中医药科普知识。积极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和“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学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景区、进农村、进家庭”,加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推动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打造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文化体验路线,开发中医药健康文化创意产品,打造眉山文化旅游品牌。 (三)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 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提升中医药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保 障 措 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全市中医药发展的组织领导, 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全市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县(区)政府是实施《眉山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责任主体,应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政策保障措施 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落实有关扶持和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发展改革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中医机构的支持力度,在建设项目安排上对中医机构予以倾斜;财政部门落实对中医药发展的倾斜投入;国土和城乡规划部门对非营利性中医机构在土地、规划方面予以支持;物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计部门要支持建立健全中医药统计机制。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社会办中医机构预留足够发展空间,尤其要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在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申请中医药项目等方面依法给予同等对待。 三、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着力建立起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深化人事编制改革,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推动建立符合中医医疗服务特点的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推动公立中医医院参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四、强化中医药产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领导机制,强化对产业发展的领导、规划、监督等作用的发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动性、能动性,压紧发展责任,压实发展任务目标,形成中医药发展强大推动力。整合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科技力量,联合攻关,开展以中药为基础的保健品、化妆品,以中医诊疗技术为基础的医疗保健器械等产品的开发研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吸引相关大企业落户眉山,瞄准中高端产品市场,大力开发中医药保健品、功能性产品。充分调动中医药产业发展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加强眉山道地药材综合开发与利用,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扶贫攻坚。积极培育眉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五、抓好任务贯彻落实 县(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建立健全有利于规划贯彻落实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中暴露的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印发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