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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医疗拥军 为军人军属健康护航
2024-05-06 17:04  市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打印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以双拥城市创建为主线,以保障军人军属身心健康为抓手,全面落实医疗拥军政策,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为军人军属提供全方位的医疗和健康服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我委始终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的重要抓手,把双拥工作纳入机关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及职能职责,细化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强化政策保障。我委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职能职责,细化统一优先挂号、缴费、就诊等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全面落实军人医疗优待政策

一是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设置拥军优抚一站式服务中心,实行“一通道、多优先”医疗保障,面向优抚对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等服务。二是对患急危重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先救治、后付费”,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最大程度保证其生命健康安全。

三、做好驻军单位医疗服务保障

一是市县两级卫健部门按属地原则对接辖区驻军单位,提供对口医疗服务支持。市卫生健康委协调4家优质医疗机构为眉山军分区、78187部队、95438部队提供定点医疗服务,落实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就医保障。二是为来眉驻训部队提供医疗服务支持,就近安排医疗机构定点提供急诊急救服务,选派医院急救队伍上门开展急救培训。东坡区结合思蒙卫生院迁建项目积极规划建设优抚医院。

四、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针对眉山市内现无优抚医院的情况,组织各县(区)优质医疗机构设立荣军病房、军休干部康养病房等优抚病房,为重点优抚人员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彭山区建立荣军病房2间,为军休干部提供专业的健康咨询和医疗服务;仁寿县建立军休人员专用诊室1间和专用病房1间,洪雅县建立荣军病房2间,青神县建立军休干部康养病房2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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