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全市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
2024-07-16 17:05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减免保教费。 资助流程:幼儿家长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幼儿园初审、公示→区县资助中心复审,并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注:保教费减免按幼儿学籍所在地进行资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区县资助中心复审,并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市、区县资助中心按管理权限复审,并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注:义教资助政策按学生学籍所在地进行资助。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艺术类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对公办学校学生,按实际学费标准据实免除;对民办学校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减免,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资助流程:开学报到时,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按标准,费用直接免收,民办中职高出标准部分,自行缴费。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市、区县资助中心按管理权限复审,并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注: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按学生学籍所在地进行资助。 资助对象: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特别优秀学生,按省定名额实施奖励。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资助流程:实行等额评审。由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评审→区县、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逐级评审→教育部公告获奖学生名单后,市、区县教体局通过社保卡打卡发放。 注:按学生学籍所在地进行评审奖励。 资助对象:普高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按公办校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提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学校初审、公示→市、区县资助中心按管理权限复审,并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资助对象:普高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市、区县资助中心按管理权限复审,并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注:普高免学费和助学金按学生学籍所在地进行资助。 助贷对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贷标准:每生每年贷款金额本专科原则上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办理流程:大学新生持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和共同借款人一起,直接到区县资助中心办理。 资助对象:当年被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省定名额实施资助。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每人一次性资助500元,省外院校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就读普通高中提交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市、区县资助中心按管理权限复审,并通过社保卡打卡发放。 2020年及以前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 4000 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 2000 元、生活补助 2000 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资助流程:学生在线申请(系统登录见四川学生资助网快捷入口)→就读高校在线初审→户籍地区县资助中心会同当地扶贫部门在线复审→在线公示→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打卡发放。 注:按学生户籍所在地进行资助。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