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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 |
2018-12-27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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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彭山经开区、成眉石化园区各部门: 现将《眉山市彭山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 眉山市彭山区 教育体育局 发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彭山区 眉山市彭山区 民政局 财政局 眉山市彭山区 眉山市彭山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眉山市彭山区 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24日 眉山市彭山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7-2020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和省、市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进一步提升我区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尊重差异、多元发展,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办学水平明显改善,普及水平全面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逐年扩大。 树立“融合教育”理念,基本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建成一支结构优化、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的特教师资队伍,特殊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巩固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加快发展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积极发展0-3岁残疾婴幼儿早期康复教育,探索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二)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财政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校园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全面加强以随班就读为主的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和待遇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 (三)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严格执行教育部2016年颁布实施的国家教育课程标准。促进残疾学生个性化发展,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基础。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加强教师培养培训,逐步实行特教专任教师持双证上岗制度,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加强特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重视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教育部门要把残疾幼儿特殊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并作为区域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予以支持。 依托卫生保健机构、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等,根据残疾幼儿身心发展情况和家庭意愿,重视0-3岁残疾幼儿的康复教育,为残疾婴幼儿提供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 优先采用普通幼儿园随班整合、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等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配备相关康复设备和专兼职特教教师。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教育、残联、民政和卫生计生部门密切配合,逐一核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残联要通过“四川省残疾人个性化服务信息平台”,逐人核对、更新、补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份证号码、残疾类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于每年6月30日前,将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及时送达区教育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诊断等工作;教育部门要与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原则,通过在普通学校(随班或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特教办学点、残疾人之家特教办学点、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办学点就读及送教上门等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实现全覆盖、零拒绝。并及时为已入学的残疾学生建立电子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完善融合教育相关配套政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学校,适时设置特教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特教教师。要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加强对农村学校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办好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学校。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学生的教育安置。 3.积极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创建条件,帮助有需求、有条件的残疾人进入普通高中学校或办有特殊教育部的职业高中就学,努力提供有效的融合教育服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随班就读、联合办学、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本地特殊教育提供优质资源。 (二)健全特殊教育保障体系。 1.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不低于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即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0元标准执行(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经认定符合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标准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按规定拨付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经费。通过财政购买公共服务方式,为送教教师发放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除用于就业保障外,应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康复支出。对接纳残疾学生就业的爱心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相关奖励。 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将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全面纳入保教费减免范围。在此基础上,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纳入生活补助和助学金范围。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特殊教育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康复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充分发挥当地慈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2.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持保障体系。 建立残疾人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组成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残疾人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制订相关政策,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 建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区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和专家资源库,加大专业指导力度。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对残疾人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提出建议;协调处理辖区可能发生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争议。 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全区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开展特教科研、资源开发和教师培训等工作。 积极打造残疾人教育支持平台。教研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途径鼓励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 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在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三)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加快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应同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加大对一线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通过中央、省、市、县、校五级培训,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特教学校教师与普通学校教师之间开展结对跟岗培训。 2.重视特殊教育人员配备。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加强特教巡回指导教师、融合资源教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聘和考核评价标准。 3.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对从事各类特殊教育的人员,按国家政策兑现各类津补贴。建立特殊教育专业型骨干教师单列评选制度。加大优秀特殊教育教师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特殊教育教师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奉献精神。对长期坚守在特殊教育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四)着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完善特殊教育管理体系。教育部门要将融合教育实施工作纳入课程管理体系,健全融合教育工作管理机制。努力探索质量评估机制。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儿童少年身心发展和学习质量的个别化评价体系。将学校实施融合教育情况、残疾学生发展情况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评。积极探索,加强融合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提高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多元性,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报告。 完善课程资源建设和管理机制。学习贯彻国家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课程体系建设,提高课程实施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网络技术、视觉听觉补偿技术、多媒体感统训练技术等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应用。 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残疾人职业教育。根据社会需要和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为学生实习实训创造条件,培养残疾少年基本职业能力,为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特殊儿童相关数据共享平台,在卫生计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之间建立数据互通机制。探索建立个别化特殊教育远程协作平台,尝试跨地域实施教育诊断、个别化教育方案制定、教研活动、质量评估等。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区级相关部门要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 (二)明确部门职责。有关部门要建立实施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如期完成。教体局要统筹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实施方案,对特殊教育学校加强指导,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投入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人社部门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工作。残联要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三)营造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利用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家长和社会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二期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工作实绩的考核体系,建立年度通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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