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教育信息 >> 实施情况 >> 正文

眉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体育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3-22 11:27  市教育和体育局 [字号: ] 打印

各区县教体局,市业余体校:

根据四川省体育局《关于2017年四川省体育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展2017年体育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和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评审体育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是在体育教练员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符合人职发〔1994〕17号文件和川人职〔1996〕6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且职称计算机和外语考试达到规定要求。申报权在个人,不受单位职务岗位职数限制。单位应向申报人介绍任职条件、申报要求。

二、推荐申报程序

1.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公布推荐程序、推荐条件。

2.申报人将本人的申报评审材料报本单位职称推荐委员会。

3.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职称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4.各单位对推荐人选集中公示无异议后,写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综合评价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2)有关栏目签署核实意见,向主管部门申报。

5.区县教育体育局审查申报人员的各项任职条件和各类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区县职改办审查后报市教体局职改办。

6.市教体局、市职改办审核,报送省体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答辩

根据省体育局通知精神,申报评审体育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参加省体育教练员高级职务审核组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人所从事的专项知识及相关基础知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贴2寸彩色照片。申报体育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还需填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3份,两表业绩部分应填写具体、详实,如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审核组不予受理。

2.单位综合评价材料1份。内容包括任现职期间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对综合评价材料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

3.担任现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4.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确认后退回,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教练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评审体育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教练>的需提供高级教练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审核确认后退回,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凡已开展岗位培训项目的教练员申报教练员职务时,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鉴于目前此项工作发展不平衡,实际培训规模和速度还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对已经开展岗位培训的项目,由于组织原因未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教练员,可按教练员职务审定权限,经相应审定组织同意,采取先审定后补的办法,参加相应职务的审定,但必须在审定符合相应职务任职条件后两年内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应予以解聘 。未开展岗位培训的项目暂不做要求。

6.外语考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或成绩通知书(在下一年度考试前有效)原件、复印件各1份。免试者需提供免试依据材料;达免试年龄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符合川委发〔2005〕8号文件规定,免试外语或计算机考试者,需提供文件规定的获得全国以上比赛奖牌的成绩依据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确认后退回,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代表作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高级教练者2篇),为论文、著作、学术报告或技术成果总结等。代表作需注明发表时间、刊物及期号、获奖情况,并在复印件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论文,系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

著作、学术报告或技术成果总结须提交省体育教练员高级职务审核组评审专家鉴定是否作为公开发表论文对待,如果不能作为公开发表论文对待就不予参加评审。

8.获奖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9.业绩贡献公示情况材料原件1份。

10.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各1份。

11.个人情况登记表(须报送电子版)

12.材料目录2份

(二)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按以上(1-12)顺序用档案袋包装,袋上贴材料目录。

2.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楚。若发现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3.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前。

4.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承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个人在申报时,须将《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五、其他

1. 区县教育体育局、市业余体校务必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评审材料上报市教体局职改办,逾期未报的,不予接收,责任自负。

2.按川价字费〔1999〕265号和川职改办〔2000〕8号文件规定,评审费高级240元、答辩费高级80元。

3.评审未通过者,不进行复议。

联系人:刘鲜,联系电话:38195653。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3.个人情况登记表;

4.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

 

眉山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1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