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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 |||||||||||||||||||||||||||||||||||||||||||||||||||||||||||||||||||||||||||||||||||||||||||||||||||||||||||||||||||||||||||||||||||||||||||||||||||||||||||||||||||||||||||||||||||||||||||||||||||||||||||||||||||||||||||||||||||||||||||||||||||||||||||||||||||||||||||||||||||||||||||||||||||||||||||||||||||||||||||||||||||||||||||||||||||||||||||||||||||||||||||||||||||||||||||||||||||||||||||||||||||||||||||||||||||||||||||||||||||||||||||||||||||||||||||||||||||||||||||||||||||||||||||||||||||||||||||||||||||||||||||||||||||||||||||||||||||||||||||||||||||||||||||||||||||||||||||||||||||||||||||||||||||||||||||||||||||||||||||||||||||||||||||||||||||||||||||||||||||||||||||||||||||||||||||||||||||||||||||||||||||||||||||||||||||||||||||||||||||||||||||||||||||||||||||||||||||||||||||||||||||||||||||||||||||||||||||||||||||||||||||||||||||||||||||||||||||||||||||||||||||||||||||||||||||||||||||||||||||||||||||||||||||||||||||||||||||||||||||||||||||||||||||||||||||||||||||||||||||||||
2023-04-0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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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各县(区)教体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考试招生改革,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结合眉山实际,就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 (一)报名时间 中考报名:2023年4月3日9:00—4月6日17:00(工作日)。 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报名:2023年4月19日9:00—4月21日17:00。 (二)报名地点 1.2023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及家长(监护人),进入“初三中考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系统,“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及实验操作考试报名”系统,按相关提示操作,修改密码、填报并审核个人关键信息后,确认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2.回眉山参加中考的返籍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体局登记、录入考生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1.普通高中报名条件 (1)就读于眉山市的2023届初中毕业生。 (2)市外就读初中需回我市升学的眉山籍2023届初中毕业生。 (3)已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以及中职回流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2.中职学校报名条件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肄业)生、退役士兵及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市内各中职学校。 3.五年制高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23年眉山市中考且有考试成绩的考生可报考。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信息资料 1.2023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不需要提供信息资料。 2.回户籍地县(区)报名的2023届初中毕业生,须在2023年4月3日—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体局审核考生资格,补录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原就读学校学籍相关材料,须原就读学校盖章; (3)地理、生物学业水平及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学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4)一寸免冠电子照片(按2.5cm*3.5cm的比例,尺寸<357*50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B,JPG格式,浅蓝色背景)。 (五)报名考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精神,按每生60元收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考生在报名时缴纳。 二、关于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2023年我市实行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合一”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总分750分,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文化考试满分为670分。 (1)初三考试分值。语文(含地方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三科试卷命题总分各为150分,按总分的80%折算后计入中考录取;物理、化学两科同堂考试(简称“理科综合”)总分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同堂考试(简称“文科综合”)总分10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实行纸笔开卷考试,考生只能携带初中三年同期使用的教材进入考场。“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不设计学科间交叉的试题,采取同堂合卷的形式。 (2)初二考试分值。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后按地理满分30分、生物满分30分,计入中考录取。因故未参加本届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应参加6月14日组织的2024届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外市回户籍地报名的学生、初二以后转入我市的学生若能提供由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经原就读学校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到报考地县(区)教体局按实审核折算录入报名系统。 2.实验操作考试满分20分。物理8分、化学7分、生物5分计入中考录取。 3.体育考试满分为60分。采用“4+X”方式,即4个规定项目加1个选考项目。规定项目含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0分;立定跳远10分;掷实心球10分;男生引体向上10分、女生仰卧起坐10分。选考项目由学生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分值10分。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23〕62号)文件精神,今年体育考试项目作适当调整,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实行全员免考,每人按满分20分计入中考体育成绩,其余考试项目按原方案不变。 (二)试卷结构。根据网上评卷要求排列试卷结构。 (三)考试组织。 1.文化考试。 由全市统一组织考试命题、规范考点设置、确定考试时间、开展网上评卷和招生录取。 (1)考试命题。全市2023年考试命题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生同期使用的教材,既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不再单独制定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 (2)考点设置。文化考试考点设置相对集中,原则上使用标准化考场。 (3)考试时间安排。
初中2024届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为分科制卷,同堂考试,试卷总分各100分,按总分30%折算成绩。考试时间120分钟。
(4)网上评卷。全市统一设置网上评卷场。各县(区)按要求足额选派优秀教师参与评卷工作,并选派领队进驻评卷场,协助评卷管理,确保评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5月24日前,县(区)教体局向市教体局报送审定的《眉山市2023年中考评卷领队及评卷教师名单》。 (5)成绩查询。考生关注“眉山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输入相关信息即可免费查询中考学科成绩等级及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对学科成绩等级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所在学校或报名点统一登记,县(区)教体局汇总上报至市教体局,市教体局组织查询后,结果仍以等级形式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或监护人。 2.体育考试。统一采用仪器测试,实行全电子化考试。考试由市教体局统筹组织巡查抽查,县(区)教体局具体组织考试实施。考试器材由各县(区)自行准备,考点设置相对集中,考试场地标准规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报选考项目,以便考试组织。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组织,考试结束后,需在一周内将考生成绩分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体育考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县(区)统一上传至中考网报系统,市上核定。成绩纸质材料报市教体局青体竞技科存档。 3.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技装站统筹管理,各县(区)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严格试题保密、规范考点设置和考试组织,开展考试巡查。考试结束后,需在一周内将考生成绩分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县(区)统一上传至中考网报系统,市上核定。成绩纸质材料报市技装站存档。 4.信息技术考试。使用全市统一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平台,市电教馆统筹管理,县(区)教体局负责考务工作,学校组织初三、初二两个年级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分值100分。依据考生得分对应生成“A、B、C”三个等级(A等级80分以上,B等级60-79分,C等级60分以下),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才能填报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 5.艺术特长生考试。按照《2023年眉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生报名登记、资质审核,凡经审核通过的考生由报考高中校统一反馈就读初中学校,在考生就读初中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后,由报考高中校在眉山市“初三中考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系统中做好身份登记。各招生学校组织本校报名通过的考生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学校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名次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统一上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对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眉山市“初三中考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系统中标注合格学生名单。 6.体育特长生考试。按照《2023年眉山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由市教体局统一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和测试标准。考生根据“申报项目”报考条件,填写《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报考申请表》,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读地县(区)教体局进行审核登记,各县(区)教体局将审核通过的学生资料收集汇总报送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组织专家审核后,公布参加全市统一测试名单。市教体局在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织全市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测试成绩由市教体局统一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确认无误后,在中考报名系统标注合格学生名单。 (五)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参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要求,由残疾考生向参考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区)组织对申报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本地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于4月20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市教体局根据县(区)评估意见于5月10日前形成《眉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逐级送达残疾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在规定的受理时限内向市教体局提出书面复核。 三、关于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按照《眉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化方案》要求,各县(区)教体局在4月17日前完成所辖学校初中综合素质毕业评价全部工作,4月25日前学校完成综合素质毕业评价A、B等级名单的校内公示,其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四、关于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结合全市初中毕业生的规模、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及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等情况,市教体局核定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所有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统一管理。学校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最高限制数,各县(区)、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县域内各学校间计划均不调剂使用,起始年级不得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 1.区县外招生计划。省一级示范高中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南校区面向市内其他区县各招收1个班,招生计划为各50个。计入该校所在区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当报名录取人数不足时,调剂到该校校内划线录取计划。 2.民办学校直升计划。民办普通高中结合本校2023年初中毕业生基数和办学情况,申请下达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通过综合考核等方式升入本校高中的直升计划,计入该校招生计划总数。 3.“定向切块”招生计划。各县(区)以2023初中毕业生为基数,将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不含区县外招生计划)的50%作为“定向切块”招生计划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4.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照每所学校计划招生数不少于20人且不超过学校上年度招生计划的5%,申请下达艺术特长生计划。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统筹,不占各学校招生总计划。 5.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指定项目”不确定招生计划,依据当年符合省运会运动员资格情况确定。“申报项目”集体项按建制人数不低于80%申报,单项根据项目特点成建制申报,最低不少于5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统筹,不占各学校招生总计划。 6.随迁人员子女及返籍考生计划。限招收符合条件的在眉经商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及本市户籍申请返眉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在不超过2022年各高中校招收随迁及返籍考生人数和下达计划数的前提下,结合各校办学条件、培养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经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体局职成高教科核定。中职学校招生采取指导性计划,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6月上旬,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招生文件下达后,由市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五、关于招生范围 (一)公办普通高中除区县外招生计划、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外,不得招收本市其他区县的考生。 (二)民办普通高中校内直升计划限招本校初中应届考生;单报或兼报计划限招本市学籍的考生。 (三)招收在眉随迁人员子女及返籍考生须符合随迁及返籍身份条件。 (四)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的招生范围不受地域限制。 六、关于志愿填报 (一)高中志愿 1.填报方式、时间及要求。 全市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时间:5月23日9:00—5月26日17:00。网上填报方式:考生登录网址,进入“初三中考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系统,按相关提示操作,按时完成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一到,计算机自动关网,任何人再无法登录填报或修改信息。 各县(区)和学校要加强志愿填报的培训、指导和管理,严格志愿填报程序和纪律要求,切实落实学生志愿档案管理,所有初中学校务必对经考生、家长(监护人)及班主任三方签字的《志愿确认书》等提示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收集齐全后报县(区)教体局存档备查。 2.志愿设置。 (1)东坡区: ①第一批次为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仁寿一中南校区市内区县外志愿、艺体生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划线录取志愿和兼报志愿。省级示范高中(眉山中学、眉山一中和车城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学校须与划线录取志愿学校相同。填报眉山中学或眉山一中的考生,可以选择服从志愿调剂且可以兼报车城中学。 ③第三批次为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填报。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⑤第五批次为市内中职学校志愿。 (2)仁寿县(含眉山天府新区所辖原仁寿区域): ①第一批次为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眉山中学市内区县外志愿、艺体生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城区五所公办高中志愿,含“定向切块”志愿、划线录取志愿和兼报志愿。省级示范高中(仁寿一中南校区、仁寿一中北校区和铧强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学校须与划线录取志愿学校相同。填报仁寿县实验中学的考生,可兼报仁寿一中南校区、仁寿一中北校区、铧强中学、仁寿中学中一所的“定向切块”志愿和划线录取志愿。填报仁寿一中南校区的考生,可兼报仁寿一中北校区、铧强中学、仁寿中学中的一所;填报仁寿一中北校区的考生,可兼报铧强中学、仁寿中学中的一所;填报铧强中学的考生,可兼报仁寿中学。 ③第三批次为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参照高考平行志愿方式设置三个平行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⑤第五批次为市内中职学校志愿。 (3)彭山区(含眉山天府新区所辖原彭山区域): ①第一批次为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市内区县外志愿、艺体生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彭山一中“定向切块”志愿、划线录取志愿。 ③第三批次为眉山天府新区所辖原彭山区域的初中学校考生报考眉山天府新区实验中学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⑤第五批次为市内中职学校志愿。 (4)洪雅县: ①第一批次为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市内区县外志愿、艺体生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洪雅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和划线录取志愿。 ③第三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市内中职学校志愿。 (5)丹棱县: ①第一批次为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市内区县外志愿、艺体生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丹棱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和划线录取志愿。 ③第三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市内中职学校志愿。 (6)青神县: ①第一批次为单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市内区县外志愿、艺体生志愿。 ②第二批次为青神中学的“定向切块”志愿和划线录取志愿。 ③第三批次为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 ④第四批次为市内中职学校志愿。 (二)五年制高职志愿 1.填报方式、时间及要求。 五年制高职招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填报时间:中考成绩公布之日起至6月30日17:00前。填报方式:考生登录网址,进入“初三中考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系统,按相关提示进行填报。 填报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截止前,可反复修改,填报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填报志愿以《眉山市2023年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专业计划》为准,不在计划中的学校和专业填报无效。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可反复修改,填报时间结束后系统禁止更改。" style="font-size: 21px;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vertical-align: baseline; color: rgb(0,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填报时间结束后系统禁止更改。考生登录填报网站后,可查询《眉山市2023年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专业计划》,计划包含学校代码、专业代码、转录高职院校、收费等相关信息。填报志愿应以《眉山市2023年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专业计划》为准,不在计划中的学校和专业填报无效。 2.志愿设置。 志愿分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类学校志愿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 七、关于成绩呈现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改进成绩呈现方式。眉山市作为全省首批中考改革试点市,今年中考学科成绩继续以等级呈现。中考各考试科目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赋予方式:以每科总分的40%为及格标准,先将各个科目及格标准以下的分数划定为E等级(即不及格等级),再将及格标准以上的人数按分数从高到低均等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普通高中录取以原始分数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八、关于录取、政策优待及新生报到 中考评卷结束后,市教体局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等级划等入围。参加“定向切块”录取的必须是符合基本条件且综合素质评价A等级,信息技术B等级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参加省级示范高中其余类别录取的必须是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参加其余高中录取(含民办高中)的必须是综合素质评价C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考试总分(含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政策性加分)及中考志愿,统一组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所有考生一经全市统一录取公示后,就读学校不得调整。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划线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区县省级示范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省控线”)。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各类别各批次录取均不得低于本区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区县最低线”)。民办普通高中各类别各批次录取均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全市最低线”)。 (一)普通高中统一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 (1)单报民办高中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C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冠城七中和眉山东辰两所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东坡区“省控线”,其余民办高中不得低于“全市最低线”。 (2)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南校区区县外录取:须符合文化考试科目全科A等级,体育、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及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该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 (3)艺体生录取: ①艺术特长生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报考学校规定等级,中考成绩不低于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省控线”的90%且不低于报考学校所在区县最低线,在专业测试合格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②体育特长生录取:报考“指定项目”学校的运动员,在十四届省运会周期内竞技成绩达到报考标准,且通过市教体局审核后,文化成绩免试。在十五届省运会周期内竞技成绩达到报考标准,且通过市教体局审核后,文化成绩须达到报考学校所在县(区)省控线的60%。报考“申报项目”学校的运动员,按照“专业+文化”双划线的模式,分5个档次确定成绩要求。学生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中考成绩均达到录取要求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 (1)“定向切块”录取: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为A等级,信息技术须为B等级及以上,中考成绩须达到报考省级示范高中所在区县‘省控线’下20分,且不得低于各区县最低线”为基础条件,按照初中学校分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过该初中校“定向切块”计划数时,按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划线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区县“省控线”。兼报志愿与单报志愿同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当填报东坡区眉山中学、眉山一中的考生志愿人数不足,导致一所学校(A校)划线分数线启用“省控线”时,将填报了另一所学校(B校)划线志愿掉榜且服从调剂的学生,调剂到A校参与划线录取。调剂考生与填报A校划线志愿的考生同等排序,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级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第三批次录取 东坡区其余公办高中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仁寿县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过报考高中校计划数时,按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第四批次录取 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的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普通高中其他录取 1.民办学校校内直升录取。申请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直升计划的民办学校于4月20日前将直升方案报县(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备案。直升学生须品学兼优且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在6月3日前将《眉山市2023年民办普通高中校内直升学生登记表》报县(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再报市教体局备案,录取结果全市统一公示。 2.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分为随迁人员子女及返籍考生自主录取和民办学校未完成单报或兼报计划的自主录取两类。一是随迁人员子女及返籍考生自主录取,严格按照规定的身份条件和成绩条件录取。二是民办学校未完成单报或兼报计划的自主录取,统一录取已完成单报或兼报计划的,不再自主招生;未完成计划的,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录取的学生和中考成绩低于“全市最低线”的学生。自主招生录取于7月6日结束,7月8日前,以县(区)为单位,将各校拟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信息、身份证明材料等佐证及《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收随迁人员子女及返籍考生登记表》报市教体局审核。自主招生结束后,严禁再录取任何学生。 (三)中职学校录取。普通高中统一录取结束后,中职数据库由职成高教科汇总发各县(区)教体局,县(区)教体局组织中职校(含技工校)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 (四)五年制高职录取。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结束后,志愿数据库由市教育考试院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实行全省统一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7月下旬进行。按先录取师范类批次,后录取非师范类批次的顺序进行。考生一旦被师范类批次录取将不再享有非师范类批次录取的资格。未完成招生计划将进行志愿征集和补录。 (五)政策优待 执行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的优待政策。 1.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脱贫一线干部子女、持市优才Ⅰ类卡的人才子女加20分,计入中考总分参加录取。 2.落实《四川省高层次人才就学管理服务办法》《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眉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以及《“眉山优才工程”实施方案》等优待规定。 以上各类优待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部门)完成收集名单、证明材料、审核公示等,在5月18日前报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给予政策优待。在录取中,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照顾,只享受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 市教体局公告2023年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名单。县(区)教体局和各普通高中要根据录取名单,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并告知新生报到、入学等相关规定。各校要按规定落实新生入学体检查验、组织学生报到、军训,有效指导好初升高学段衔接。各高中校须于6月28日前将新生报到的名单及情况报县(区)教体局,县(区)教体局于7月2日前汇总《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到校情况统计表》报市教体局。 (七)新生学籍注册 9月10日前,各校在学籍系统中统一导入高一新生学籍信息,市教体局根据审定的录取名单,逐校逐生比对审核通过后,予以注册学籍。 九、招生纪律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均不得超过市教体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市教体局批准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二)严格加强学籍管理。市教体局将通过学籍系统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监管,各学校申请注册的新生与中考录取结果将逐一进行比对核实,未经审核通过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所有责任及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地各校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示范性普通高中等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坚决查处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招生的,由市教体局视情节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通报当地政府和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对个人违规的,依据党纪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十、责任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以郭建国同志为组长,沈立军、张川、郭子明、曹煦、汪英、杜平、周天才、涂瑛、孙志军、李锐、郝凌燕、李洪春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县(区)应成立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八公开”规定,执行市教体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划定各区县最低控制线、统一录取批次和时段、统一录取程序等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公正公平。 (二)明确责任分工。基教科牵头制定眉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文件,负责招生计划管理、考生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定向切块”指标到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加分优待、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评卷组织、成绩管理、各批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统计、学籍建立和考试招生纪律执行秩序维护等工作。市考试院具体负责指导区县考点规划、中考指令、试卷领取分发、保卷、考务培训及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等工作。职成高教科具体负责中职招生计划下达、招生学校资格审查、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招生秩序维护等工作。德卫艺科负责组建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评专家库,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指导监管及合格学生名单统一公示等工作。青体竞技科负责组建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评专家库,特长生专业测试的组织实施及合格学生名单统一公示、省运会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核等工作,指导区县做好体育考试方案制定、巡考、考试成绩审核、查验和上传等工作。安全管理科具体负责中考期间安全稳定及信访举报受理等工作。机关纪委负责考风考纪的督促检查,考试招生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计财科具体负责考试招生录取等经费审核、发放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招生政策网上宣传、录取结果网上公告发布等工作。市教科所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及制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考试命题及制卷、评卷管理、试卷分析评价等工作。市技装站负责实验操作考试组织巡查、成绩审核和查验上传等工作。市电教馆负责信息技术考试平台建设与管理、考试等级审核和查验上传等工作。 (三)加强招生宣传。市教体局编印《中考指南》免费发放全市各初中学校,由学校分班级组织学生开展中考政策解读;统一编印《考生问答》免费发放全市2023届初三毕业生。市教体局还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招生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通过媒体宣传、解读《中考指南》、开办考试招生宣传专栏和召开考生会、家长会等形式宣传考试招生政策,确保《考生问答》人手一册,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要重点加强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宣传,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市、县、校要落实专人进行政策解读,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考生及家长的疑问。 (四)确保招考安全。各县(区)、各考点和各初中校应积极与当地公安、卫健、交通等部门联系,做好考点安全救护工作。按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卫要求,落实考试期间的食品卫生、道路交通、住宿等安全工作,做好试卷运输、保管和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及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附件 1.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眉山市2023年中考工作日程安排表 3.2023年眉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2023年眉山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4.眉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试卷订单 5.眉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相关表册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0日
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1.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表一)
注:此表不含各校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
3.艺体特长生招生学校、专业及计划(表三)
附件2 眉山市2023年中考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3年眉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为切实提高全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培养质量与参赛水平,瞄准向国、省艺术节等重大赛事和全市文艺人才培养体系提供支撑,向高校输送艺术人才,助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全市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设置 (一)招生学校条件 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在市级以上重大艺术活动中积极参与并有突出表现的省级示范高中;现有场地、设施、师资符合艺术特长生培养需求,且过往成绩突出具有可持续经验的学校。符合上述条件,但近三年内未参加市级及以上赛事活动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艺术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培养质量差的,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 (二)项目设置 艺术特长生设置“音乐舞蹈”“美术书法”“语言表演”三大类项目,具体小项由学校按照实际培养方向细分,并在招生简章中体现。具备招生条件的各高中学校按照办学特色及实际培养需求,填写《眉山市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项目申报表》,当年1月17日前进行招生计划申报,报区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1月20日前统一报市教体局审定。一所学校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同一区县高中校相同项目只能一所学校申报。申报成功的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三)计划确定 学校编制本校招生项目及项目人数,提出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申报数,市教体局对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核算并下达招生名额,每个学校计划招生数不少于20人且不超过学校上年度招生计划的5%。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在全市普通高中总计划中予以统筹,不占学校招生计划。近三年在国、省、市赛事中,取得较好成绩的项目学校,可依据招生学校特色建设、参赛获奖、高考成绩适当扩大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符合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 1.初中阶段参加国、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参与组织)的艺术类比赛、作品展览,获国家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集体、个人项目;获市级一等奖的集体项目、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个人项目;获得县级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 2.每名特长生只可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三、招录程序 (一)信息发布。4月15日前,招生学校制定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及专业测试方案,报区县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并报市教体局备案。方案内容包括测试项目、时间、地点、招生计划、选拔程序和安全责任等。各学校专业测试统一为总成绩100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二)学生报名。5月5日前,考生本人填写《眉山市普通高中2023年艺体特长生报考申请表》,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拟报考学校申请登记、审核,凡经审核通过的报名的学生由报考高中校统一反馈就读初中学校,在考生就读初中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后,高中学校报名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做好身份登记。 (三)专业测试。5月12日前,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专业测试,专业测评评分小组人员由学校教师和专家共同组成(学校教师及专家评分按占比5:5测算),由市教体局组建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评专家库,考前采取“双随机”形式,随机抽取考试学校和专家成员进行匹配。学校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名次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区县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成绩报送。专业测试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将专业测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汇总成《眉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名册》,盖章后于5月15日前一并上报市教体局德卫艺科,市教体局对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在中考报名系统标注合格学生名单,进入全市中考预录库。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划等入围,以中考成绩为基础,以专业特长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录取学校规定等级。 (三)文化成绩。艺术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省控线的90%且不低于该区县最低控制线。 (四)录取规则。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测试总分的60%为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在综合素质评价和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艺术特长生招生是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快学校特色建设的重要政策。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以特长生培养为抓手,抓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打造特色项目,为学生多元成长搭建平台,为学校特色发展找准路径。 (二)严密组织。要严谨周密组织艺术特长生招生及测试工作,做到环节清晰、程序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招生信息、测试方案、考试成绩、录取结果”四个公开。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严禁借艺术特长生名义招录普通学生。 (三)严格管理。原则上招生学校对艺术特长生单独编班,艺术特长生招不满的,可于开学后,视学生发展情况,在校内调整有意愿有特长的文化生补够班额。招生学校要加强特长生管理,完善培养机制,确保其正常的文化课学习和专业课训练。学生入学时与学校签订《艺术特长生管理协议书》,既要完成文化学习任务,也要履行参加艺术比赛活动的义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故不参加专业学习训练、比赛的,学校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学校为每一名特长生单独建档,记录其培养发展过程和参赛情况。市教体局将对各学校艺术特长生实施跟踪考核,将其培养情况(含参加省级以上教体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艺术比赛成绩、升学情况等)纳入年度高中质量评价,并根据培养质量适当增减次年招生计划,对培养质量差的,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 (四)严肃查处。市教体局将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未经规定程序甚至弄虚作假获得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纪律处分;对招生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悖公平的学校,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招收特长生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原《眉山市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招生管理办法》作废。
为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健全学训体系,不断提升我市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有力推动青少年体育训练和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发展,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川体发〔2021〕7号)以及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设置 (一)招生学校条件 省运会项目布点学校;省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或全国校园足球(篮球等)特色学校,可申请招收体育特长生。未设立专项运动队且上年度未参加市级(含)以上比赛的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体育特长生。 (二)项目设置及招生计划确定 招生项目由“指定项目”和“申报项目”两部分组成,指定项目和申报项目确定的招生计划,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统筹,不占各学校招生总计划。 1.指定项目。由市教体局按照眉山参加省运会、锦标赛的选材培养需求,充分考虑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传统、师资力量、教学管理便利等因素,并结合各校历年自主申报项目情况直接确定为“体育特长生指定项目学校”。 2.申报项目。由各高中学校按照师资、场地、设施等办学条件及实际培养需求,填写《招收体育特长生项目计划申报表》,每年进行申报,县(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审定。集体项按建制人数不低于80%申报,单项根据项目特点成建制申报,最低不少于5人,申报成功的项目,面向全市招生。 3.计划确定。学校编制本校申报项目及招生人数,市教体局依据招生资格条件项目名额设置要求,对学校招生名额进行核算并下达招生计划。“指定项目”不确定招生计划,依据当年符合省运会运动员资格情况确定。“申报项目”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招生人数,由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参赛成绩和培养成效统筹安排确定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符合眉山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参加县级以上比赛具备有效成绩记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申请报考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 1.报考指定项目的初中学生,需在初中阶段代表眉山参加国家、省级比赛取得以下成绩: (1)参加教育部(含学生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得前16名的主力运动员或单项获得前16名的运动员。 (2)初中阶段参加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得前12名的主力运动员(以首发名单为准)或单项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 符合以上报名资格的运动员以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的档案资料为依据。 2.报考申报项目初中学生,需在初中阶段参加各类体育赛事取得以下成绩。 (1)代表眉山市参加国家、省级体育竞赛未取得成绩的运动员。 (2)代表县区参加市级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得前6名的主力运动员或单项取得前8名的运动员。 (3)代表学校参加县级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得前3名的主力运动员或单项获得前6名的运动员。 以原始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为依据。 (4)代表班级(年级)参加校级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得第1名的主力运动员或单项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在3月31日之前向学校递交申请表,学校审核后向县(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县(区)教体局按照市体育特长生测试标准组织测试,确定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运动员,面向社会公示。在4月20日之前,按程序报市教体局审定,可参加全市统一测试。 3.每名特长生只可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不得同时兼报2个学校或同时兼报一个学校2个项目。 三、招录程序 (一)测试方案和测试标准。市教体局统筹制定初升高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方案和测试标准,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身体素质测试60分(100米、立定三级跳、原地前掷实心球),专项技能测试40分(以学校招收项目为准),总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二)学生报名及审核。 1.4月18日前,获得县级以上比赛有效成绩的考生本人填写《眉山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如:注册运动员身份证明材料、运动等级证书、成绩证明、竞赛规程、成绩册、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县(区)教体局进行审核登记。于4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教体局。 2.通过县(区)教体局测试合格的考生,各县(区)教体局于4月20日前将测试、审核通过的学生资料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教体局。 3.4月25前,由市教体局组织专家审核后,在市教体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参加全市统一测试名单。 4.符合指定项目申报条件的考生于4月10日前将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市教体局青体竞技科,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 (三)组织专业测试。5月10日前,由市教体局在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织全市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市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测试成绩公示。测试成绩由市教体局统一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在中考报名系统标注合格(60分及以上)学生名单,进入全市中考预录库。不合格(59分及以下)学生名单,不得进入全市中考预录库。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划等入围,以中考成绩为基础,以专业特长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录取学校规定等级。 (三)体育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 1.报考指定学校的运动员。 (1)在十四届省运会周期内竞技成绩达到报考标准,且通过市教体局审核后,文化成绩免试。 (2)在十五届省运会周期内竞技成绩达到报考标准,且通过市教体局审核后,文化成绩须达到报考学校所在县(区)省控线的60%。 2.报考申报学校的运动员,按照“专业+文化”双划线的模式,分5个档次确定成绩要求。学生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中考成绩均达到录取要求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确保公平公正。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招生管理,严禁徇私舞弊,坚决防止体育特长生招生过程中的各种漏洞,资格审查、专业测试等结果必须予以公示。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中考录取资格;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对招生中有令不行、有悖公平、有禁不止的学校,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招收特长生的资格。严禁扩大招生名额和范围,严禁借体育特长生名义招录普通学生。 (二)严格管理,保证培养效果。普通高中要加强体育特长生的管理,应建立专门的特色班级,招收人数不足建班的,应根据学生文化成绩实行校内走班,确保其正常的学习训练。要为每一名特长生单独建档,记录其培养发展过程。凡被录取的特长生,都要与招收学校签订《体育特长生管理协议书》,既要完成文化学习任务,也要履行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义务,并将参加体育赛事作为必修内容进行考核;对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学校要按照所签订协议和相关规定处理。 六、本方案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 招生试卷订单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注:①各考点准备英语听力U盘和CD光盘各1份。 ②此表于4月29日前报市考试院。联系人:涂建,电话:15884312703,邮箱:182351029@qq.com 附件5 眉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相关表册 (表格均以EXCEL格式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两种形式报送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人:王志强,联系电话:19982663764,邮箱:857115945@qq.com) 1.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优待审核表(表一)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①考生身份证号码(18位)及姓名务必准确,否则无法审核优待。②学校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审核优待材料。③县(区)教体局汇总,一式两份,县(区)、市教体局各一份,5月18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并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2.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报考申请表(表二)
注:本表一式两份,招生学校和区县教体局各存一份。
注:本表一式两份,审批盖章后,区县教体局、市教体局各存一份 4.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专业成绩合格名册(表四) 招生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区县教体局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注:中考报名号、身份证号码(18位)及姓名务必准确。招生学校和所在区县教体局盖章,此表一式三份,于5月15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以便锁定志愿填报资格。5.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名册(表五)
市教体局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注:中考报名号、身份证号码(18位)及姓名务必准确。5月15日前,青体竞技科将公示后的合格名册报基教科6.眉山市2023年“指定项目”报名资格的省运会运动员名单(表六)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考生学籍号及姓名务必准确。青体竞技科汇总公示后,于6月11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7.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定向切块”学生名单汇总表(表七)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①考生身份证号码(18位)及姓名务必准确;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级、信息技术为B等级及以上为合格。③5月16日前县(区)教体局汇总上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8.眉山市2023年中考评卷领队及评卷教师名单(表八)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①姓名与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信息必须一致。须提供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其中之一的银行卡号,以便快捷支付。②评卷期间不安排午休住宿,不允许报住宿而实际不住宿;③5月24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9.眉山市2023年民办普通高中校内直升学生登记表(表九)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①身份证号、姓名等务必准确。②民办学校所在县(区)教体局审核后,6月3日前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10.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收随迁人员子女及返籍考生登记表(表十)
学校(盖章):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①姓名、身份证号、考试成绩等务必准确。②所在县(区)教体局审核后,7月8日前连成绩证明佐证材料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10.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 (表十一) 县(区)教体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7月2日前县(区)教体局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11.眉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录取新生未到校注册学生名单统计表(表十二) 学校(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7月2日前学校连同电子表格文档一同报市、县(区)教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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