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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2022-04-0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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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结合教体实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清醒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无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校必须站在生命安全重于泰山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切实履职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 二、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各地各校要切实落实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抓好上放学时段“护学岗”建设,组织值周行政、教师、保安、家长志愿者会同民辅警等,共同守护好广大师生进出校门关。全面摸排学生上放学交通方式,向家长发放交通温馨提示。积极会同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学校周边道路减速带、警示牌等设施。 三、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培训 各地各校要开齐开足《生命·生态·安全》课程,采取课堂教育、警示教育和体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全面增强学生交通安全参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提升学生的安全素养。针对农村地区存在交通出行难区域的学生,教育他们不驾乘电瓶车、摩托车,不搭乘违法营运交通工具。通过官方微信、学校微信号召广大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的安全培训,增强其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 各区县教体局要主动会同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校车安全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监管专项督导,指导督促提供校车服务学校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车辆保养和维修制度,学生安全交接管理制度,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校车安全应急预案等。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对校车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毒驾”检测工作,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校车驾驶工作岗位。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行为。 市教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校车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情况全市通报。请各区县将开展工作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市教体局,联系人:冷继高,联系电话:13388258378。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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