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眉山市财政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多措并举、主动作为,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数字赋能,推进“一网通办”。眉山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依托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破除区域限制,推动政府采购远程异地投标评标落地落实,为中小企业营造高效率、低成本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可实现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评审、网上签约等交易环节“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供应商不用跑,减轻企业差旅成本,使政府采购更加便捷高效。2023年眉山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比例达到96%。
二、降本增效,实现“一诺千金”。眉山市政府采购领域有序推进“承诺+信用”机制,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实行以书面承诺替代传统证明材料,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等,切实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
三、政策扶持,助企“一往无前”。眉山市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文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至10%-20%,鼓励顶格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要求采购人在编制预算时严格按照指导目录预留足够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2023年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占计划备案项目总金额比例42%;提高中小微企业的预付款比例,对中小微企业的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2023年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授予比例约90%,提振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热情与信心,助力中小企业做优做强,蓬勃发展。
四、全面清理,保障“一路畅通”。眉山市政府采购全面清理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陆续出台负面清单、典型问题清单等,明确不得以企业规模、特定金额业绩、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等条件阻碍外地企业公平参与竞争,提高采购文件的规范性、合理性,减少了中小企业准入限制,保障所有中小企业平等参与眉山市政府采购活动。
下一步,眉山市财政局将聚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府采购重要举措,在政策支持上做“加法”,在企业负担上做“减法”,在政府采购助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之路中,走在前、作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