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我市在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第8,较2019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提升6位;同时,我市被评为2020年度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这是对我市2020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及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工作的肯定。
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营商环境评价18项一级指标,制定优化提升举措,创新改革,更好更快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查漏补缺,力争指标总体排名和各单项指标排名考核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二是学习先进经验,主动对标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地区营商环境,学习先进的政务服务、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生产经营、融资信贷、人才发展等方面经验,实施“眉山速度”“眉山服务”“眉山成本”“眉山诚信”营商环境四大示范工程。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标国际一流、国内先进、省内标杆,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抓住用好重大战略机遇,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开放发展示范市、现代化成都都市圈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