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洪雅县借助乡镇改革“后半篇”文章的“东风”,通过“机构到位、放权到位,监管到位,运用到位”,构建了“网格发现、镇级过筛、分局执法、划圆句号”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有效解决基层综合执行“九龙治水”问题,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本到质的飞跃。
一、机构到位,解决“基础不实”问题
改革前,洪雅县在基层执法上一直处于薄弱环节,只是单纯借助各镇公职人员,开展表面执法,使得工作脱节,惩戒机制形同虚设。今年以来,洪雅县根据地理位置将全县划分为3个综合行政执法片区,落实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局长,在各镇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落实办公室主任和专职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协力参与的综合行政执法格局。为进一步开展好执法工作,洪雅县建立片区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会议制度,通过片区间资源整合、综合调度,解决片区内重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二、放权到位,解决“人权分离”问题
改革前,洪雅县所有执法权均在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发现后报县级相关部门,再由县级部门组织人员下去执法,开具执法单,群众接到执法后,还需到县城才能办理完,导致执法人员、群众“多头跑”“有执法权的看不见问题”。今年以来,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洪雅县从县级部门选派执法精英到片区开展综合执法,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在法定下放的24项执法事项基础上,根据执法需求,再将241项县级执法事项下放至乡镇行使,有效解决“多头跑”和“看得见的无执法权”问题。同时,按30户为基数划分小网络,将2721名小网格员全部纳入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坚持网格巡查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破解“发现不了”“发现不及时”等问题。
三、监管到位,解决“执法不明”问题
改革前,所产生的执法事件处罚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监督难。今年以来,洪雅县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执法监管”栏,对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统一公示,同时结合各单位实际,拓宽信息公示渠道和方式。同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日沟通记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汇总表(周报表)等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事项管理,对重大综合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并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后15日内报县司法局备案,有效杜绝过程执法。
四、运用到位,解决“公民诚信”问题
改革前,所产生的执法事件,均由各部门采用纸质存档,数据不互通、不共享,在推行“容缺后补”审批中,部分人员利用这个钻了空子,导致后期监管难,工作不好开展。今年以来,洪雅县建立使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与信用平台形成闭环,实现所涉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主体信用数据归集覆盖,为“容缺后补、先照后证”等改革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按信用风险分类执法检查,提升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