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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金融新政优先制造企业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5-30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实施上市倍增计划推动制造强市的意见》,从推动企业规范治理、引入股权投资、开展挂牌上市、支持做优做强等方面入手,鼓励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全力服务制造强市。其中,对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省市上市后备企业,给予10万元鼓励资金;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省市上市后备企业,给予10万元鼓励资金;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2000万元以上投资的省市上市后备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鼓励资金;对成功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给予600万元鼓励资金;对成功在深交所创业板或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给予800万元鼓励资金;对成功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上市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鼓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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