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降企业融资成本。出台“金融支持制造业七条措施”,鼓励银行机构增加对制造业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引导国有大中型银行将利率控制在4.8%以内、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控制在6%以内。鼓励地方金融组织通过调整还款计划、酌情减免逾期贷款罚息、增加信用贷款等方式支持制造业企业。引导保险机构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并要求将保费费率控制在3%以内。
二、大力发展产业基金。先后出台《眉山市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眉山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眉山市高层次人才项目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完善基金设立、投资、运营、监管等方面规则,成功组建国有全资基金管理公司1家,设立4支总规模200亿元的制造业类基金,围绕“1+3”现代工业体系,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考察调研项目近100个,累计完成9笔投资共35.46亿元。
三、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出台《关于实施上市倍增计划推动制造强市的意见》,建立从企业开展规范化改制、股份制改造、引入股权投资、挂牌上市、并购重组全流程奖补政策,引导企业主动对接资本市场。对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和在天府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鼓励资金;对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投资的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鼓励资金;对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鼓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