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为妥善处理医患矛盾,顺畅医患纠纷预防化解渠道,优化就医环境和诊疗秩序,有效提升医疗卫生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水平,针对医疗纠纷专业性强、矛盾尖锐突出、诉赔金额高、化解难度大、易引发过激事件等特点,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司法保障的预防调处化解医疗纠纷的“保调赔防诉”新机制。医疗纠纷发生后,从请求维权、责任鉴定、纠纷调解、保险赔付到诉讼裁判,均可以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一站办理,实现了医疗纠纷的“一站式”化解,获评全国法院十大最具创新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全省唯一。
一、全市参保,有效分担医疗责任
市委政法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眉山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相结合机制的方案》,公开遴选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全市医疗风险管理顾问,通过竞争方式选定承保公司组成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的共保联合体,鼓励全市医疗机构积极投保医责险。医疗机构投保后,若因医疗过错引发医疗纠纷需要承担责任的,由共保体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理赔,从而分担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目前,为全市198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累计提供超过14.95亿元风险保障,累计参保保费3734.12万元,公立医疗机构总体参保率达85%,民营医疗机构参保率达46%。
二、精准调解,专业化解医疗纠纷
市医调委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设立法官联络、警务、评估、调解、保险理赔等功能室,为医患双方提供一站服务。建立专业的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以“自愿、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合情”为原则,为医患双方免费进行专业化、程序化、标准化调解。医疗纠纷发生后,医调委第一时间介入,通过引导医患双方进入人民调解渠道,及时有效将医患矛盾从院内转到院外。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按程序实施医疗技术评估和专家合议,引导医患双方达成并履行协议。在仁寿、洪雅两县设立医调分站,各驻守2名专职调解员负责当地或相邻区县医疗纠纷调处。市医调委成立至今,共接受报案咨询464件,现场转移纠纷115次,转移成功率100%;受理(协助调解)纠纷206件,调解成功165件,调解成功率80.1%。调解场次达2835次,评估场次达171场。
三、调赔结合,保障赔付及时到位
将医疗纠纷调解与医疗责任赔偿有机结合,制定医疗纠纷调解相关程序和赔偿约定,实行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调赔。对进入一般程序的,由医学专家、法律专家、医调委等人员开展医疗损害评估,对医疗纠纷实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认定医疗过错和赔偿责任,坚决抵制“无依据调解”和“无依据结案”。调解结果是保险赔付的依据,保险赔付是调解结果及时兑现的保障。截至目前,已通过调解结果以及其他直接报案理赔赔付1236.71万元,赔付率达63.68%。赔付款的及时到位,有效防止纠纷久拖不决继而引发诉讼。
四、防控风险,切实减少医疗过错
建立医疗纠纷分析反馈制度,定期组织医学专家分析研究医疗纠纷原因,梳理医疗机构在制度管理、技术操作、服务流程、医患沟通等工作短板,形成医疗行为风险点和问题清单并及时反馈相关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机构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共开展医疗风险防范培训28场2442人次,向医疗机构递送风险提示函112份,回访医疗机构120多场次,开展术前谈话第三方见证74场次,为有效预防重特大医疗纠纷的发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诉调对接,司法保障化解纠纷
设立法官工作站。市中院和东坡区法院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市医调委的联络法官,并在医调委设立工作站,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辅导和纠纷解决方式引导服务,对市医调委开展调解业务指导。建立委派、委托、邀请调解制度。对诉至法院的医疗纠纷,法院采取委派、委托方式邀请市医调委参与调解。加强调解成果的司法保护。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向基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固定协议效力。目前已司法确认20件。同时,市中院和东坡区法院在市医调委设立巡回审判庭和巡回法庭,对个别具有典型意义的医疗纠纷实行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起到教育示范作用。
“保调赔防诉”机制运行以来,切实有效解决了医疗纠纷化解难题,医疗纠纷、医患矛盾大幅减少,全市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就医环境明显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