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2-00012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
文 号 | 眉府办规〔2022〕1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01-21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眉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府办规〔2022〕1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眉山市第五届人民政府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眉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眉府办发〔2014〕40号)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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