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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的公告
2023-01-04 10:37  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57号)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15万元,现将资金预算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28-38185167;

意见收集人:李昱宏,电子邮箱:1033650763@qq.com;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08号。


附件:眉山市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眉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眉山市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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