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预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1万元,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28-38185167;
意见收集人:李昱宏,电子邮箱:1033650763@qq.com;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4段208号。
附件:眉山市预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眉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