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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12-02 15:28  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 打印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用乡村振兴的办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尊重客观实际和农民主体地位,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收入增速,推动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现就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守住底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严格落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新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按照防止返贫监测新标准,进一步规范监测对象识别、退出等程序。探索建立入户核查制度,由村(社)干部、网格员、驻村工作人员等担任核查员,每月对返贫风险大的重点人群进行“网格化”入户走访核查,掌握其收支、外出务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时对突发严重困难户入户进行情况核查,符合监测对象识别要求的,可先落实帮扶再完善相关程序。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排名靠后的村、产业调整转型的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加大监测力度,分析研判困难和问题,采取针对性举措,坚决防止整村规模性返贫。4月底前完成年度集中排查。

(二)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持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等有效衔接政策,加大强弱项和巩固提升力度。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水平,落实好教育资助补助政策。落实好分类资助参保、大病保险倾斜、医疗救助托底等医保衔接政策,确保应保尽保,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加强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解决新发现住房不安全问题。完善农村供水网络,加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救助标准,及时救助帮扶低收入人口。把握开学季、汛期、干旱季等时间节点,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三)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以县域为主体,结合以片区为单元的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五条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编制重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推动财政、金融、土地等帮扶政策和定点帮扶、社会力量等帮扶资源向重点帮扶村倾斜,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就业、综合保障、乡村建设、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各项工作。选派农技、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成科技特派团,定期到村开展帮扶。争创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4个。

(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县级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年度工作计划,厘清县级行业部门、乡镇、迁出地、迁入地和安置点责任。市、县领导联系指导仁寿县汪洋镇人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立足安置点资源禀赋,探索建立安置点产业发展新模式,引导搬迁群众进入产业增收链条。实施就业协作帮扶专项行动,多渠道帮助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动态清零“零就业”家庭。加强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行“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社区治理新模式,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和合法权益保障,推进社会融入。

二、抓好增收,增强脱贫群众获得感

(五)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进一步加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中央资金不低于55%,省级资金不低于50%),优先支持脱贫户、监测户、低收入户发展到户产业,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确保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户均增长不低于10%。持续发挥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富民贷”等金融政策帮扶作用。以重点帮扶村、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排名靠后的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等为重点,加强产业发展规划,3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度产业扶持项目清单。支持发展粮油、生猪、泡菜、春橘、竹业等特色产业,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研学等新业态。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补齐初加工、冷链物流、产品销售等短板。衔接资金投入到新型经营主体时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通过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融入产业链,让更多农户在产业发展中得到实惠。支持眉山特色农产品申报“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开展电商技能、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加快培养电商实操人才,努力打造眉山“网红”品牌,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

(六)持续促进稳定就业增收。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确保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高于2021年,就地就近就业比重逐步提高,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开展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抓好就业情况常态化摸排,建好用好脱贫劳动力务工信息平台。强化劳务协作,推进转移输出,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求职创业补贴和外出务工交通补贴,促进稳定就业。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无业可扶、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乡村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业。

(七)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抓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贯彻落实,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和“一程三会”制度。推进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低风险、可持续方式,通过承包、租赁、入股、自主经营等多种路径,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脱贫村、重点帮扶村、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排名靠后的村力争实现村级集体经济较2021年增长10%。支持县(区)以眉山农交所为依托,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将集体“四荒地”使用权、集体果园鱼塘、集体经营性资产等农村集体产权纳入平台交易,活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规范运营扶贫项目资产,继续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培育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120个。

三、建美乡村,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

(八)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紧密结合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结合实际编制县域内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理念和“传承文化、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分类推进、突出特色”原则,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各县(区)至少聚焦1个中心镇、1个中心村启动建设成德眉资宜居精品乡村。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宣传贯彻《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工作,全市45%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美丽宜居乡村。抓好国家批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项目实施。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推广“拆收改栽画”五字工作法,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治理死角盲区,建设美丽庭院示范村落20个,安装农村路灯7000组。

(十)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强化改厕全过程管控,切实提高改厕质量,改造农村户厕2万户,同步推进脱贫户户厕愿改尽改。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回头看”,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方式,认真查摆问题,及时纠正、抓好整改,对查摆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进行约谈通报,并督促限时整改。健全完善农村户厕长效管护机制,严防出现新的问题。

四、文明乡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十一)抓好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坚持“党建引领、一核三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加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调研指导,力争创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15个,示范镇2个,同步开展全市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加强已认定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的工作督导,组织宣传示范村镇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好全国乡村治理第四批典型案例筛选申报工作。

(十二)优化乡村治理方式。按照“先试点再推开”的要求,各县(区)选择一乡一村,分类分步有序开展积分制、清单制实践,逐步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鼓励乡(镇)、村级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不同类型的特色清单和积分模式,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激励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探索开展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的路径和办法,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十三)加强移风易俗引导。引导移风易俗与现代文明相适应,推动以县乡为单元完善移风易俗的约束性措施和奖惩机制建立。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制定完善导向鲜明的村规民约和便于操作的赏罚细则,通过有效约束,引导群众形成贺喜庆祝有分寸、丧葬风俗有尺度的良好乡风。组织“县乡长说唱移风易俗”活动,推介第三批全国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

五、深化帮扶,汇聚乡村振兴合力

(十四)做实定点帮扶。扎实推进市、县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细化帮扶任务、创新帮扶方式。建立市级领导联系指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以县(区)为主体,开展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培训,提升驻村工作能力。加强暗访督查,确保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沉得深、干得实,切实发挥强村富民作用。深入推进“百企联百村共走振兴路”,打造示范村13个,示范基地15个。

(十五)做好对口帮扶。继续做好对口帮扶金川、茂县工作,按照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3%投入帮扶资金,实施帮扶项目38个,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指导金川、茂县前方工作队各总结形成1个以“促进共同富裕”为主题的工作模式或典型案例。

(十六)加强资金项目资产管理。统筹用好中央、省级衔接资金,保持各级投入力度不减,充分调动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多方投入合力。落实县级项目库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短板弱项,聚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展、脱贫群众增收等重点难点加强项目储备。结合工作实际,从项目库中优先选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和安排到户项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衔接资金安排的项目原则上来源于项目库。强化过程管控,关口前移开展项目前置审查,原则上3月底前完成项目开工前期准备,4月底前完成项目采购并全面开工实施,确保每月进度高于全省平均进度。落实各级各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后续管理责任,管护好公益性资产,运营好经营性资产,防止资产闲置和流失,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六、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十七)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要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工作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机制。县(区)党委书记和市级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研,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十八)严格考核评估。加强监测调度,强化平时工作的跟踪监测、调度分析和形势研判,推行“月调度—季分析—半年督导+常态化监测+适时暗访调研”制度和“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机制,推动衔接政策落地落实,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7月开展一次全覆盖督导。监测调度情况纳入平时工作考核。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考核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和资金支持、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中问题较多的县(区)、部门,取消评先争优资格,提请约谈主要负责人。

(十九)建强干部队伍。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把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引向深入。做好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工作,举办全市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财政衔接资金管理等各类培训,提升乡村振兴骨干业务水平。持续纠四风转作风,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围绕脱贫群众增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领域,选树一批示范样板,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每个县(区)年内打造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讲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眉山故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好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

眉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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