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2023-12-25 11:39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 |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计算基准.xls】 【附件3: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xls】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doc】 【附件4:实施安全许可证暂扣处罚裁量标准.xls】 【附件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计算规则.doc】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