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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研究型审计为着力 促地方法院规范管理
2023-06-01 10:41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研究工作乃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指出,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是实现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眉山市审计局认真贯彻“做实研究型审计”的工作要求,在2021实施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区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聚焦主责主业,着眼促进改革,牢固树立系统研究型审计思维,优化组织实施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强化督改,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成效该项目共揭示问题23个,促进增收节支1.44亿元移送案件线索2件;上报审计专报2篇,受到眉山市委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肯定性批示,通过“他山之石”有效推动了当地和本地法院系统规范管理。

一、高位谋划“定调子”,绘好审前调查“肖像画”

作为首次在法检系统领域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眉山市审计局非常重视,在年初拟定审计计划时就将该项目定为重点项目。选派业务专精的审计骨干成立审计组,提前布局,扎实开展审前调查研究,对被审计单位落实政策措施、涉及领域特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在审计前期建立好对被审计单位的基础印象。

(一)深入研究政策措施。审计计划下达后,审计组深入研究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和省市各级对东区法院下达的目标任务,收集并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法发〔20198号)等政策性文件精神通过扎实细致的政策法规梳理,结合法院职责履行、业务运行和行业发展规划、改革任务等,深入研究分析重大经济责任和部门预算执行的关键环节,充分了解掌握上级主管部门、本级党委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把准审计方向,理清审计思路

(二)精准研究领域特点。审计进场前,审计组结合该地区该领域业务特点、资金往来、项目建设等要素进行认真分析。近年来,东区法院致力提升执法办案质效,5共受理案件42637件,结案40853件,受理案件平均每年增长12.04%。针对受理案件量增长导致涉诉涉案款物增多、资金往来频繁等特点,审计组将执行款管理、诉讼费收退、涉案款物收缴管等与诉讼当事人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审计关注重点。同时,围绕该院智慧法院和信息化建设、办公楼和审判法庭维修等可能涉及的大型项目,有针对性选择重点资金、重大项目、重点事项开展审计

(三)聚力研究决策事项。审计进场后,审计组紧紧抓住权力运行这条主线,充分收集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要等领导干部决策相关资料,运用非结构化数据分析工具对决策资料进行筛选、分析,梳理制作攀枝花东区法院重大决策事项调查表,初步梳理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主要决策事项,即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执法办案、强化法治保障、推进便民司法等情况,为后续现场审计工作明确了方向。根据上会研究的频次、决策类型、资金体量等具体因素,审计组将决策事项分成4大类22个事项,并按类别制定详细审计实施方案,确保合理分工。

二、突出重点“闯路子”,作好组织实施“路线图”

研究型审计既是审计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是审计创新的必由之路,其着力点在于实施过程中对组织方式、审计方法、质量把控等方面开展系统分析,将研究贯穿审计调查、方案制定、取证问询、报告撰写等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突破工作瓶颈,总结工作经验,积累工作方法,形成“双向贯通、首尾循环、正反可逆”的审计实施路径。

(一)突出项目特点,研究组织模式。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市州交叉实施的审计项目,面临着实施周期长、审计时间跨度大、涉及资金量巨额、审计要点点多面广等多重挑战。眉山市审计局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思路,持续运用“两统筹、两衔接”经验成果,从市、县审计人员中抽调精兵强将,并选配具有政法、财政经验和计算机审计技能的专业人员,组成复合型审计队伍,由市局一把手担任项目指挥长,分管领导任组长扎身一线,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方向正确、政令畅通。成立综合组、财政组、业务组、数据分析组4个小组,负责业务指导、政策解读、数据分析问题研判等工作。前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政策法规,归纳疑点难点,派发任务清单,将审计实施方案涉及的6大类16项任务落实工作贯穿始终。

(二)突出项目效能,研究审计方法。坚持审计方法“数字化”、审计途径“多元化”,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提高工作质效。采用“数据分析+定向推导”相结合的方式,多条途径论证审计结论的准确性,确保审计证据链条完整性。针对执行费、诉讼费存在大量沉淀等问题,审计组选择通过提取关键数据库做关联分析,由数据分析小组分别从审判系统、案款系统中导出已结案件、诉讼费预收和结算明细表,以案件号为索引同案件兑付数据、案件档案数据等进行关联分析,筛选出已结案未收取诉讼费、已结案预收诉讼费有结余等问题的案件,并以此作为疑点开展重点核实,在海量案件档案中查找到未及时兑付执行费、诉讼费等问题金额合计2.12亿元,极大提升审计过程中的运算效率,同时将审计发现问题对应到各个案件和当事人,形成问题清单,有利于被审计单位照单推进整改。

(三)突出项目质量,研究管控措施。审计组始终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定位,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全面、客观、精准地揭示问题,审慎定性,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作出客观评价、提出合理意见,严控审计报告质量。同时优化审计项目管理流程,探索实践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质量管控体系,率先探索过程审理和跟踪审理创新模式,由市局总审带队直抵项目一线,对审计实施进度、问题取证、法规定性等业务情况进行跟踪审理,现场出具审理报告并提出审理意见8条,分析研判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变结果管控为过程管控,及时进行纠偏,以规范的过程管理为审计项目质量保驾护航。

三、着眼长远“结果子”,出好纠错谏策“症断书”

经济责任审计对党员干部而言是权威、客观的“经济体检”,不仅要查得准、抓得实,更要改得好、治得远。为做好审计成果运用“下半篇”文章,审计组牢牢把握审计成果运用的规律特点,深入成果转化研究,不断提升审计成果运用的高度和深度,实现精准“问诊”、系统“治疗”、对症“防患”各阶段连成闭环。

(一)立足系统性提出审计建议。审计组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树立全局意识和贯通思维,按照问题—原因—建议”的思路,结合以往其他领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从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被审计单位关切的痛点多角度出发,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10条,均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采纳。针对此次审计中发现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审计专报2篇,提出审计建议7条,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采纳审计建议,并举办了全市法院行装财务实务专题培训班,提升全市法院系统财务和涉案款物管理水平。

(二)注重针对性强化整改落实。针对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强化审计整改研究,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研究细化整改要求,分类提出整改标准,逐一锁定整改时限,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攀枝花东区法院针对报告指出23个问题,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事谁整改原则,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及人员,先后5次向市局报送整改报告。截至目前2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已将原不能对应案件的案款匹配242笔金额1263.68万元,兑付当事人、上缴财政或转指定法院案件诉讼费528笔金额13429.36万元,向当事人退还1060件案件诉讼费209.17万元,结算13273件案件诉讼费4703.32万元,收回778件案件诉讼费172.92万元,依法处置了涉案款物。

(三)促成长效性形成治理合力。结合审计建议和意见,督促被审计单位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不断完善,共同研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途径。审计整改过程中,东区法院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等三重一大、诉讼费和涉案款物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方面制度15项,时任东区法院院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东区法院办公室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岗位,批评教育问责处理1,在当地法院系统形成强大威慑同时,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为鉴”,制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眉中法〔20229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案款财务审批和支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细化公务接待流程和标准眉山市审计局以该项目暴露出的个别领域监督监管力量薄弱等情况为契机,积极探索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贯通协同,建立健全以政治监督、整改落实、以案促改为重点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格局。

做实研究型审计需要久久为功、抓铁有痕。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了审计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眉山审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研究型审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建立健全研究型审计机制制度,全面提升审计干部开展研究型审计的能力和水平,以“道固,笃行可至”的决心和“事虽巨,坚为必成”的信心,在服务眉山“三市一城”建设中谱写审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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