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其他信息 >> 其他 >> 正文

中共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11-28 16:11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2022年4月6日至6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14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推进整改要求全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48个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142条。经过集中整改期三个月的努力,已基本完成整改,共修订完善涉及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群团工作、谈心谈话等32项制度,清退违规违纪款350元,批评教育、谈话提醒19人次,举一反三防止巡察整改问题再次发生。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抓整改。市政管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期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成立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统筹、分管领导督办推进、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全局各科室交叉检查、配合推进、共同发力,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抓整改。在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照单全收,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中共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进展情况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一件一件落实。

(三)强化监督,督促落实抓整改。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整改、督促整改。通过专题会议、日常调度、联络沟通、定期汇总办理情况、不定时抽查办理进度等方式盘点整改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弥补漏洞,推动问题整改。对于进度较慢的科室,采取直接报告分管领导或直接到承办科室催办等形式,适时加以督促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中心组学习,7月25日、8月24日分别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第二届进口博览会、2020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等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重要讲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内容。二是以“政务服务大讲堂”“公共资源交易大讲堂”“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业务骨干、科室负责人轮流授课,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本领。截至目前,已连续开展九期政务业务大讲堂学习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将技能大赛作为推动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动员干部职工进行线下学习培训、线上答题训练,全员参训、全员提升。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贯彻中省决策部署行动迟缓、力度较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市市民服务中心名称变更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2022年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将207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牵头市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三是前期涉及到的市住建局、市教体局等22个部门对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102个事项逐项比对核查,发现个别事项未整改到位。再次印发《眉山市市本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实情况统计表》到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改革以来的进展情况并要求附佐证材料。经过第二次梳理确认,所有事项已基本整改到位。后期将持续跟踪,确保“证照分离”改革成果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实现效益最大化。四是鉴于“证照分离”改革进展顺利,目前无召开协调小组例会进行专门推动的必要。今后,市政管局将视情况提请召开协调小组例会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整改进度:第1、2、3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第4项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

3.针对巡察反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提请将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更名为眉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市委编办按程序印发后即可实施。二是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不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全市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督促牵头部门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市县两级在今年的1月、9月和10月参加了省发改委举办的营商环境工作业务培训三次。四是已于11月2日—3日邀请具有营商环境测评丰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对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市级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各县区相关部门共计150余人开展了营商环境测评复盘培训,精准聚焦工作短板明确整改提升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有效性。五是已通过拟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运行制度,建立了营商环境工作统筹推进机制,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领域重大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督导推进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督查已纳入《2022年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政管局共同实施。二是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督查室组建两个督查组,于10月到11月对眉山天府新区、2区4县以及市级13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调研,当面指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将于12月底前开展一次以迎接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为主题的督促调研,进一步查漏补缺,动员全市上下全力迎接全省评价,争取更好成绩。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巡察反馈“部分营商环境指标存在着‘跛脚’或‘连续退步’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后,“开办企业、获得用水用气、纳税、执行合同、获得电力、政务服务”指标牵头单位已印发各指标细化方案,将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包容普惠创新”指标细化方案正在制定中。二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于11月2日—3日开展了营商环境指标复盘培训,对包括几个“跛脚”或“连续退步”指标在内的19个营商环境指标进行了精准复盘分析,明确了整改提升方向和工作举措。三是存在“跛脚”和“连续退步”指标的牵头单位已根据督查调研组的工作要求结合复盘培训提出的解决方案,对本指标提升举措进行了再细化、再完善,全力做好冲刺提升。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针对巡察反馈“优化营商环境对外宣传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每季度对科室刊登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信息进行通报,已对科室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三期,今年以来,相关信息被人民日报、四川日报、经济日报、眉山日报等主流媒体采用信息50余篇。二是积极营造营商环境宣传氛围,在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投放宣传广告,印制相关宣传品并向群众企业发放,在群众办事过程中开展营商环境政策讲解,进行政策宣传300余人。三是与交通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因车站、大型广场、公交车等广告投放均为市场化运作,对涉及广告费用已纳入2023年经费预算。四是开展营商环境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撰写《建设成都都市圈营商环境高地具体措施研究》调研报告,并报送市社科联。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政务服务质效仍需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体制机制。通过周通报、月考核推动“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齐抓共管机制,共同做好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二是完成第一批43个智能审批事项在线测试。每月动态核验各部门各区县办事指南准确度,保证办事指南线上线下一致性。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运行效能,进一步压减办事材料和办理时限,最多跑一次事项数达22542项,占比达98.89%,平均承诺时限3.25个工作日,承诺提速率达80.33%,即办事项数达11293项,即办率49.54%。四是2022年全市政务服务评价数227.58万,其中主动评价数达220.9万,群众满意率99.99%,差评按期整改率100%,服务质效提升明显。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针对巡察反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质量还需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人员专题培训方案》,提升话务技巧和“一口清”能力。现已邀请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对话务员进行专题培训8次。同时,运营中心还建立周培训、月考核制度。经省大数据中心系统数据和电话拨测,8月、9月、10月接通率99.40%、99.50%、99.54%,达到省定目标。二是7月28日印发《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会商协调小组的通知》,10月12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热线办理工作。三是目前,市政府办召集相关单位会商协调2次,处理疑难工单23件次,热线中心现场调研督促工单40余件次。省大数据中心通报8月、9月满意率99.97%、99.99%,排名全省前列。四是制定关于地震、停电、疫情等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合理调整话务安排,确保接通率。9月30日至10月7日疫情防控期间,12345热线受理诉求15715件,较去年同比增长425.23%,当即答复12803件,即办率81.47%,办件满意率98.37%,得到上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在今年D3方政务热线运行质量测评中,眉山12345热线在全国312个普通地级市测评中排名第26位,全省第4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荣获“2022年全国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服务创新优秀单位奖”。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针对巡察反馈“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化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积极向省上反馈,加大系统对接力度,目前省大数据中心已完成相关系统对接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天府通办”宣传册、摆放易拉宝宣传展板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天府通办”用户注册数达1678676个,占我市常住人口比例56.80%,居全省前列水平。三是市经信局(市数经局)成立“数据共享开放”工作专班,把相关指标纳入我市“一网通办”周任务清单,量化各县(区)及市级部门目标数。截至目前,汇聚数据总量共11277条,该项指标10月份“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成绩位列全省第9名。四是积极筹划大厅信息化改造项目。市政府已同意下达资金指标230万元,已经完成项目初设方案,目前已进入意向公开环节,拟于12月进入政府采购。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针对巡察反馈“推进镇村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主动争取省上支持,推动全市43个镇街、257个村社开展“三化”建设省、市、县三级试点,其中洪雅县、青神县17个镇街、77个村社开展省级试点,目前试点建设任务全部完成,12月前将完成验收工作。二是协同仁寿县政府成功承办全省便民服务“三化”建设(眉山片区)现场推进培训会,多项工作得到了省中心吕芙蓉主任的高度肯定,贡献了眉山经验、眉山力量。三是推动10个镇街、24个村社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纳入全市20件民生实事,完成率达100%。四是强力指导全市乡镇级片区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高质量编制。2022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批13个乡镇级片区便民服务设施专章编制并通过市级专班审查。第二批8个片区规划目前已完成初稿,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和审查,将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编制任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巡察反馈“落实疫情防控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物资储备,购买口罩、酒精、免洗手消毒凝胶、体温测量仪、专用垃圾桶等,做好防疫保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对办事群众及工作人员落实扫场所码、行程码等。二是加大对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疫情防控指导力度,不定期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三是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督查检查,加强场内及办公场所消毒工作,每日下午5:00后进行大厅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四是完善大厅管理考核相关制度,从9月开始通报窗口违规违纪行为。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落实不力或不到位的,在当月窗口工作考核通报中予以通报。截至10月份,为100余名特殊人群提供帮办代办业务,多次受到办事群众好评。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5月起,中心组学习和会前学习已分别明确范围,并严格执行。8月31日,以局党组名义印发《关于对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明确了网络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由平台建设管理科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技术系统等建设、管理和维护及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3.针对巡察反馈“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界限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严格区别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分别记录党组会会议与局长办公会会议。二是年度工作总结等涉及局全面工作相关事宜提请党组会研究后印发,7月25日,提请党组会审议《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请示》。三是按照规范的表决程序进行表决,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非党组班子成员不参与党组投票等规定。四是非党组成员、党外干部不参与干部任免事项表决。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4.针对巡察反馈“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8月31日,以局党组名义印发《关于对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由市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下属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科和政务协调科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5.针对巡察反馈“内设机构挂牌名称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范内设机构挂牌名称,将科室挂牌名称由简称修改为全称,将审改科修改为行政审批改革科,将公管科修改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将平台科修改为平台建设管理科进行对外挂牌。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6.针对巡察反馈“个别年度‘一把手’未带头讲廉政党课”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规定落实“一把手”带头讲廉政党课,2022年6月29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全体党员干部讲题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廉政党课,约90名党员干部参加。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7.针对巡察反馈“对廉政谈话重视不够,存在敷衍应付情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学习。二是印发市政管局《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工作提示》,分级开展廉政谈话,“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等开展廉政谈话,主题围绕是否有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年轻干部沉迷网络情况等。目前已全覆盖开展了谈话,并认真做好记录,机关党委已全部收集归档。三是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9月9日党组会审议通过。四是2020年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热线中心主任已于2020年12月调离本单位。五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廉政谈话两年一致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认真核对谈话材料,提供准确谈话记录,确保无差错。2名工作人员对2020、2021年与分管同志开展廉政谈话的记录已重新进行收集,7月30日已交机关党委统一归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8.针对巡察反馈“部分干部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4日,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学习。明确述责述廉报告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班子成员每年底按要求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将履行“一岗双责”纳入报告内容,报告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把关。二是7月2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不规范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2022年4月29日,相关工作人员已重新撰写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核把关,已交机关党委存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9.针对巡察反馈“公共资源综合管理职能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发改、住建等部门共同研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策法规,制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将住建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在工程招投标环节的通知》,正在征求意见中。二是与发改、住建、水利等部门会审各领域标准电子招标文件,并联合发布正式上线实施。参与全市项目会商、现场踏勘和询价10余次。三是筹备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进一步拓宽交易投诉渠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息公开。四是加强中介管理,发布《眉山市市本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3个清单,草拟《眉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考评办法(试行)》,正在征求意见中。五是2021年9月2日,党组任命杨思瑶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科长,同时派驻仁寿县黑龙滩镇石田村第一书记,任期2年。2022年8月29日,选调补充工作人员黄雯雯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0.针对巡察反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局党组成员参加学习。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等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上级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等一一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二是印发《市政管局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工作台账。三是印发《市政管局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四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班子成员、各科室结合岗位职责查找潜在的风险点,制定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形成《市政管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五是在例会等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戒鉴2022》,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家道》,组织学习《青春有为 廉洁有畏-眉山市年轻干部警示教育读本》等,常态化加强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1.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法规学习掌握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内容,会议要求自觉加强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以提能,不断增强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二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并于9月9日提请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三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28项制度,形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度汇编》印发实施。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针对巡察反馈“个别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足”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8月24日,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文件内容,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为契机,市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领导干部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遵守组织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3.针对巡察反馈“窗口工作人员作风不实,遵守工作纪律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工作日上、下午不低于2次巡场工作,并如实填写《巡查情况记录表》。二是根据《巡查情况记录表》填写情况,已于9月份在《窗口工作考核通报》中,开始对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见人见事的通报。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4月22日写了书面检讨,窗口服务科科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于2022年4月25日在窗口服务科办公室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4.针对巡察反馈“对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制定《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编审制度》,7月7日、8月15日分别组织采购中心人员参加成都市交易中心组织的2022年第五期政府采购经典案例分析和2022年第六期、第七期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专项培训。二是积极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做到每个采购项目与采购人进行沟通。9月1日到眉山市纪委沟通采购项目具体事项并现场办公,提高工作效率。9月6日主动上门服务,对眉山市委办和老干部局的联合采购项目进行交流指导,促进项目顺利开展。三是制定《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会商制度》。7月21日,对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触控一体机智慧黑板采购”项目、9月22日对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眉山市2022年义务教育信息化达标工程”项目,采购中心分管、工作人员与采购人进行联合会商,确保了项目顺利推进。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5.针对巡察反馈“现金支付绩效考核奖励及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起,按照上级关于津补贴清理通知精神,已取消政务大厅绩效考核奖励、值班补贴发放,同时杜绝现金支付。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6.针对巡察反馈“无发票报销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0月起,职工食堂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承包商开具正规发票,票据齐全。二是2019年2月春节送温暖活动费用7600元为慰问贫困户支付现金费用,无发票,承办科室已作出情况说明。三是2021年3月购买茶叶费用1050元无发票,系支付时系统账号输入有误被银行退回,发票及相关附件在第二次重新支付时使用,故第一次无发票。四是2022年8月26日,对当时票据相关审核人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7.针对巡察反馈“广告制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31日印发《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采购程序进行规范,广告制作采购均经事前审批,并签订书面合同。二是2021年12月8日对《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8.针对巡察反馈“电脑采购未购买《采购名录》内产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人事财务科4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时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安全可靠应用信息类产品采购名录》具体内容,严格遵守规定,杜绝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党政机关安全可靠应用信息类产品采购名录》外的产品。二是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于9月9日提请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9.针对巡察反馈“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工作人员已将超额报销差旅费清退存入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号。二是2022年8月起,差旅费报销单要素填写齐全,出差人员逐人签字,人事财务科严格审核把关。三是修订完善《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差旅费标准要求。四是对代填代报2名工作人员,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代填代报,做到严格把关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0.针对巡察反馈“白条列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该项费用为新闻媒体现金方式发放,2022年9月5日行政审批改革科已出具情况说明。二是立行立改,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白条列支。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1.针对巡察反馈“无公函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8日,人事财务科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财政局关于四项经费相关规定(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培训内容。二是办公室联系乐山海关已补齐《关于赴眉山市开展海关驻点事宜调研的函》。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32.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反馈党建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通报巡察发现机关党建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明确细化工作职责,对点名党支部进行重点整改,提出整改意见,其它党支部举一反三。二是印发《关于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发现机关党建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和《整改工作具体要求》2个文件,部署落实机关党建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建立《专职党务干部点对点联系制度》,机关党委7月29日讨论通过。四是强化监督检查,8月23日、9月8日、10月19日已对5个支部开展3次督促检查。今后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交叉检查。五是建立《市政管局群团组织工作制度》,9月9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六是一把手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严格按要求检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9月2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把手个人剖析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撰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3.针对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成员”按要求撰写剖析材料,内容齐全。二是会议严格按市委要求组织,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相关同志到会指导。三是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并对谈心谈话进行记录,人事财务科将进行收集汇总。四是7月2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按规定严格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4.针对巡察反馈“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9日,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全体党务干部开展了1次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记录党支部手册。二是9月初,派出2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2022年学思践悟新思想”党务干部培训班。三是强化监督检查,8月23日、9月8日、10月19日已对5个支部开展3次督促检查。今年以来,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上1次党课。今后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交叉检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5.针对巡察反馈“个别人员组织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敷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9日,机关党支部对存在个人剖析材料敷衍情况的4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4人已重新撰写个人剖析材料,经支部审核后交机关党委存档。二是7月28—29日,组织党员对2021年个人剖析材料进行自查完善,目前已全部自查完善。三是公安出入境窗口党支部对个人剖析材料抄袭网络的3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该3人已重新撰写剖析材料,经支部审核后交机关党委存档。四是7月29日,机关党委组织召开巡察反馈党建问题整改专题会议,责成机关支部、公安出入境窗口党支部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如再次发现抄袭网络现象将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6.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初,派出2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2022年学思践悟新思想”业务培训班。二是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全体党务干部开展了1次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市政管局《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等,要求切实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成相关党支部对2019、2021年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清单查漏补缺。三是印发《关于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发现机关党建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和《整改工作具体要求》2个文件,部署落实机关党建问题整改工作。四是8月30日前,5个党支部分别对2019、2021年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清单进行了查漏补缺。五是建立《专职党务干部点对点指导制度》,由专职党务干部分别对相关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工作手册记录等进行指导督促。六是强化监督检查,8月23日、9月8日、10月19日已对5个支部开展3次督促检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7.针对巡察反馈“发展党员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要求坚决杜绝此类情况。二是谈话提醒公安出入境窗口支部加强对党员和发展对象教育,加强材料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8.针对巡察反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非党组成员参与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2022年6月起非党组成员、党外干部不参与干部任免事项表决。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9.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鲜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任干部,杜绝以任职年限长短为选拔标准。二是2022年7月,选拔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为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民主测评中,该同志测评总体评价“优秀”率均为100%,公认度高。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0.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干部选任条例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7月28日至29日,组织人事财务科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使用条例中正确的相关表述,工作方案中设定条件符合新条例。三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会议记录。四是严格按规范程序考察,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进行集体面谈,考察谈话杜绝采用电话考察方式,考察谈话记录按被考察人员分别单独记录。五是立行立改,每次干部提拔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任前谈话。2022年8月19日,对新提拔干部开展任前谈话,考察方案明确的考察组成员与实际考察人员保持一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1.针对巡察反馈“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7月28日至29日,组织人事财务科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档案预审制度,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三是对不符合提拔条件的干部推迟至符合条件后召开党组会研究任职,同时给予人事财务科严肃批评,并决定取消人事财务科2名同志本年度综合性评先选优资格。四是立行立改,严格档案审核,确保动议方案、任前公示等材料任职时间表述准确一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2.针对巡察反馈“党组会记录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使用专用的记录本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的党组会议记录。严格规范党组会记录,完整记录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参会人员表决情况等信息,确保要素齐全。二是组织人事财务科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立行立改,党组会参会人员逐一表决,选人用人党组会议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3.针对巡察反馈“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财务科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立行立改,严格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度。2022年7月,新提拔事业管理岗领导职务(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实行一年任职试用期。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44.针对巡察反馈“干部考察文书档案整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8日至29日,组织人事财务科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整理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一人一册整理归档。二是规范整理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考察资料签字不齐的,由考察组补齐签字,并按要求填写档案资料,确保完整准确。涉及数据核实清楚,确保考察材料数据统计准确。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45.针对巡察反馈“干部选人用人资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财务科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立行立改,规范填写干部选任用人资料,相关表述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表述,谈话记录分别记录。二是规范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内容,确保与党组会记录相符,因人而异撰写考察报告,确保如实反映被考察人情况。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46.针对巡察反馈“《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使用任免表编辑器管理干部任免审批表,确保干部任免表格式统一、年龄信息更新及时。二是以全市政工人事干部培训会精神为标准,规范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信息,规范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简历信息,规范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日期信息。三是2022年8月24日至9月9日,集中开展《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确认更新,完善家庭成员信息。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7.针对巡察反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财务科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全市政工人事干部培训会档案管理内容。二是赴人社局再次核查档案,9月28日党组会对王志强、游蕾档案进行重新认定。三是10月18日,分别实地走访杜波同志原工作单位所在地仁寿县禾加镇中学、禾加镇政府、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档案馆,查找到原始档案留存,10月20日党组会对杜波档案进行重新认定。四是8月24日至9月9日,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补充完善,补齐缺失材料。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48.针对巡察反馈“人员混岗使用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以来,结合单位实际合理调配人员。2021年4月,聘用编外人员1名;2021年8月,聘用编外人员1名;2022年6月,聘用编外人员1名;2022年8月,选调补充工作人员1名;2022年9月,接收安置军转干部1名;2022年10月,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名工作人员轮岗。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一)政治能力进一步提升。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组织开展以“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把政治建设融入到机关建设和业务推进全过程,做到同部署、同落实。

(二)工作作风进一步夯实。借助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政务服务大讲堂等方式,勤学善思、互学互鉴、共进共勉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选送优秀年轻干部到省级部门、脱贫攻坚联系村一线锻炼,提升工作能力水平。补充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做到服务大局有保障,督办协调有结果,事务管理有秩序,制文发文有效率。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营商环境工作落实。

(三)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入贯彻落实中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6条措施》等文件,严格执行《眉山市实施制造业重大项目VIP全过程服务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跨区域通办,持续实施“四免”服务,推广“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手机APP应用下沉到村(社区),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提升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办理质效,着力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促进政务服务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进一步增强战斗力、凝聚力,常抓不懈、综合治理,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全力抓好后续整改,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牢记政治责任,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全力支持其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增优势、补短板、破难题,秉持“一切为了眉山好,服务跟着需求跑”理念,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聚力重点工程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和提质增效,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8166111;邮政地址苏源路400号;电子邮箱340406260@qq.com。

中共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

2022年11月23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