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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办事指南
2022-04-29 13:5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权力事项

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主管

部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眉山市户籍未就业的离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市级机关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的辞职辞退及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市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事项子类型

其他类

咨询电话

028-38197113

监督投诉电话

028-38168560

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或网上申请

办事者到办事大厅现场次数

1次

服务内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随到随办(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理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东坡湖广场二期一栋四楼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申请条件

1.眉山市户籍未就业的离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2.市级机关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的辞职辞退及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

3.市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注:1.申请人员不包括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人员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接收具有管理档案资质单位转递的人事档案,转递档案应严密包封并在封口处加盖转出单位印章;

3.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直接通过高校专用“邮政EMS标准快递”, 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籍材料)。

申请材料

1.个人委托存档: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

2.单位委托存档:

存档(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

3.市级机关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的辞职辞退及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

单位2名经办人(中共党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文件原件、单位介绍信。

办理流程

1. 个人存档网上申请:

登录网址http://103.203.218.132:8086/,进入《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后选择服务项目“档案转接”,选择档案原存档机构(原档案在四川省和重庆市人才机构外,填写单位名称和地址),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和户口簿,本人收件地址和电话号码,系统提示成功,人才机构接到网上申请审核后当天将开具的调档函邮寄给申请人员。原档案在四川省和重庆市人才机构内,接档人才机构不开具调档函,由系统自动转接,办事人员不再到档案转出地人才机构办理。

2. 个人现场办理:

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和户口簿,现场出具调档函,持调档函到对方单位办理档案调出;

3.单位集体办理:

2人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现场办理档案接收。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 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规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373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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