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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办事指南
2022-04-19 17:1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一、服务事项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二、适用范围

市级单位

三、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28号,2007年11月5日)第六章;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5年3月22日修正)第二章;
(二)《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2006年9月1日)第四章和《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2009年3月27日)第二章。

五、办理机构

行政审批科

六、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获有政治权利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中冠有“人力 资源”字样.(三)有完备的办公设施,建有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等情况的工作台帐;有两台以上用于业务活动和信息资源管理的微机。注册资金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 (四)场所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专职工作人员6人以上(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指导师资格。发放《许可证》之日一年内,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八、申请材料

(一)申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申请2份,内容应当包括: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注册资金、规模、申办业务范围,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申请书》2份

(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2份;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核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五)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场所,应提交不少于一年期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和出租方房产证明)。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专门说明(核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核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七)专职工作人员的学历证书和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证书或人力社部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核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八)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九)上述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依序编写页码、目录装订成册(两册)。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十、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二、办理结果

发证照

十三、结果送达

窗口取件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38166130    12345

十五、附录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申请书》在http://www.scms.hrss.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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