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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2022-04-19 16:0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一、服务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二、适用范围

(一)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二)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三)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四)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五)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


三、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五、办理机构

行政审批科


六、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请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审核决定


十、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二、办理结果

文件批复,制发劳务派遣许可证


十三、结果送达

窗口取件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028—38166130      12345


十五、附录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在http://www.scms.hrss.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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