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财政厅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坚守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依法理财理念贯穿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债务管控、财政监督全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层层压实法治责任,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财政改革发展各环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财政根基。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筑牢依法履职根基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必修课程,认真落实眉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严格执行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全年开展党组集中学法5次,并以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为核心抓手,扎实推进常态化学法与业务实践深度融合。
(二)从严开展合法性审查,守住依法决策底线
严格执行《眉山市财政局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管理办法》,构建全覆盖审查体系,将上报市政府文件、局党组会审议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信息公开答复及行政执法案件等全部纳入审查范围, 2025年累计完成合法性审查95件(其中政府采购投诉处理38件、规范性文件2件、依申请公开23件、合同22件、公平竞争审查3件、行政处罚决定3件、行政复议2件、签阅其他文件2件)。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坚决杜绝限制排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财政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管质效
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涉企检查“综合查一次”和“亮码入企” 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年度执法考试及证件申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重大执法程序,召开行政执法听证1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次。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2025年上半年抽取县(区)14件执法案卷开展交叉评查,对市本级2024年度37卷已办结归档的财政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通过通报共性问题、反馈个案整改意见,以评促改全面提升全市财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深化财政普法宣传,厚植法治社会氛围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推动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协同发力。以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为契机,开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财政”主题宣传活动;围绕“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联合华西证券等多家机构,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模式,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普及投资者保护知识;6月16日,联合眉山金融监管分局、东坡区财政局及多家金融机构,在眉山东站广场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折页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12·4”宪法宣传日期间,联动7个县(区)聚焦宪法、会计法、防非法集资等内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普法格局,,切实提升社会公众财经法治意识。
(五)强化资金保障力度,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充分履行财政保障职能,强化资金统筹调度,2025年安排市司法局经费257万元,统筹用于优化行政复议机构配置,组织执法监督培训,完善法律信息系统等工作,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亮点和成效
(一)构建财会监督联动体系,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立足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制定《眉山市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国资、税务、人行、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力量联动、成果运用机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按照《眉山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统筹全局业务骨干协同开展会计监督,助力业务科室精准掌握归口单位运行情况和实际需求,为优化预算编制、科学分配资金提供有力支撑。深化“巡财联动”机制,全年移交各类线索35条,配合完成2轮巡查中的财会监督专项任务,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重点领域监督检查4次,形成监管合力。
(二)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托采购一体化平台构建政府采购合同公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反馈”数字化监管机制,结合专项检查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督。2025年度累计发现政府采购领域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问题线索7个、“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21个、招标投标领域问题8个,均依法依规完成调查取证、整改落实和处理处罚,坚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建立政府采购投诉问题复盘机制,通过案例复盘查找各方主体问题及制度漏洞,以工作提示、业务指导、机制完善等方式提升监管实效,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
在对县(区)财政局法治工作的联系指导中发现,各县(区)普遍存在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养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且全市各县(区)均未成立专门的法规管理股室,难以满足基层法治建设工作需求。
(二)普法宣传创新不足
财政系统普法宣传仍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为主,常态化、渗透性普法力度不够;宣传方式仍以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传统形式为主,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的创新性不足,内容呈现的趣味性、互动性有待加强,难以充分适应新时代普法工作要求和公众需求。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基层法治能力建设
加大对县(区)财政部门法治工作的督导力度,建立常态化指导机制,督促各县(区)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实施基层法治人才培育计划,通过专题培训、业务轮训、案例研讨、交叉学习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规范行政执法全流程,确保基层财政执法合法合规。
(二)优化普法宣传模式
精准对接不同群体普法需求,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建立普法效果评估机制,及时调整优化宣传策略,提升普法实效;推动法治宣传与执法办案、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现“执法一次、普法一片”,营造“人人学法治、事事守法治”的浓厚氛围。
眉山市财政局
2026年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