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自然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务实举措,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推动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引领,落实法治责任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切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局党委会、专题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坚持法治建设“四个亲自”,充分发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自然资源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眉山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开展年度述法。
(三)持续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继续通过局党委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常态化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印发《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表(第一期)》,专题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自然资源相关新法新规;组织开展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培训学习。为进一步强化我局法治自然基础建设,在OA系统设置政策文件专栏,收集整理各部门提交的相关政策文件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形成专章上传系统,供全局干部职工使用,提高学法用法的便利性。
二、严格制度落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分别对省政府、市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解读并提请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严格执行“立改废”要求,牵头制定了4个规范性文件,对我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1个,并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要求,在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平台报备。修订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收集整理了《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策性文件汇编》并发放至各部门,促进规范化建设。
(二)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新要求,修订完善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清理报送局现行有效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创新审查形式,主动邀请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对我局牵头制定的眉山市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6个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现场会审,充分交换意见,更有利于政策文件的合法合规实施。
(三)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修订《眉山市规划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建立《眉山市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陆域砂石资源开采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四)严格行政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更新并公开2024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制定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清单;随机抽取测绘企业10个,完成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资格管理,积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并考取执法资格证件。修订局《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审议委员会工作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并严格执行执法记录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行政执法流程和文书标准,确保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共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案件5件。
(六)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配备公职律师2名和常年法律顾问3名,参与重大事项研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涉法事项,积极指导各区县局涉法事务。
(七)积极推动行刑衔接。同市公安局深入对接,对涉及自然资源违法信息移交工作进行梳理,已向公安机关首次移交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处罚和违法人员信息、专家名录库、国土空间规划、采矿等相关信息数据,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八)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依托市县两级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会同各县(区)开展耕地保护、征地拆迁、地灾防治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7次,并向市民发送了宣传短信。
三、强化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一)简化审批程序。出台《眉山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管理办法》《关于同步核发规划许可的通知》等文件,优化办理环节,进一步缩短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现场验线、土地核验等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审批时间。
(二)优化内部审批。更新完善《行权事项办理清单》,全链条全流程梳理规划管理事项8条。根据局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调整,对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核的部门分工和办理流程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明确责任,高效推进行政审批工作。
(三)推进跨区域通办。完成矿业权、不动产登记“川渝通办”“市内通办”13个事项一体化平台办事指南配置和发布,实现“川渝通办”线上线下开通。协同完成自然资源领域成德眉资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清单,发布16个通办审批服务事项。
(四)高质高效办理审批服务。共办理审批事项81件,其中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3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7份,办理规划用地许可面积约106.29万㎡、工程规划许可建筑面积约103.65万㎡,保障各项建设顺利实施。
四、深化诉源治理,依法化解争议
(一)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职。针对有代表性的业务难点、堵点等,局主要负责人召集局相关部门,多次以专题会形式研究解决方案,有效推动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土地核验和规划核实“多验合一”、砂石资源管理开采利用管理等问题解决。
(二)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着眼于自然资源系统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分时间段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近年以来收到的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意见进行梳理,形成分析报告并转发至局属各部门及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学习。
(三)严格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2件,无逾期答复或不作为行为。
(四)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其中征地批文复议9件,作为被申请人4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代市政府应诉1件,作为应诉机关答辩5件。开庭审理的一审案件全部由局领导出庭应诉,出庭率100%,达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要求。
(五)强化信访案件办理。通过现场接访、信函、“12345”转送等途径,及时调处信访诉求,今年以来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22件、市长热线381件,均已办结,整体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五、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做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保障水平不足,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实效化不足,宣传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方式和治理手段需进一步改进改善。
六、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程序,依法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提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建设上新台阶。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按照普法工作要求,重点开展专项普法教育活动,针对关键岗位进行重点培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不断探索普法新思路、新方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把普法教育落到实处。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