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眉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制定《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度“一月一主题”会前学法计划》,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宣传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党内法规10余次,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上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法》1次,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3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意识,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印发《2023年林草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促进全市林业法治建设水平提升。集中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流程。召开全市林业法治工作暨执法业务培训会,围绕林业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制作规范等内容组织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结合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及日常监管,印发《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度林业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林木种子、野生动植物、森林资源保护及森林防火的行政检查,全年共开展各类专项、综合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安全检查行动40余次,开展对木材加工企业、植物检疫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行政检查8次。印发《2023年法治林草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和阶段任务,深入推进依法治林工作。
四、突出重点领域执法
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全面清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严厉打击林业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全市共办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126起。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30”警示宣传教育日等林业重要法治宣传时间节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灭火等法治宣传2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结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1次,强化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六、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托省大数据中心政务平台,持续推动“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参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录入行政检查执法行为161条、数据资源目录255条,完善执法人员注册并活跃登录;认真开展行政许可“一件事一次办”,细化分类,简化流程,纵深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成立眉山市林业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依法做好行政调解化解工作,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推进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持续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不断提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强化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健全完善林业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开展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宣传主阵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