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开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安排,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或依法行政工作5次。制定印发《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眉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分解细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42项,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不断强化法治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采取集中研学、交流讨论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读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导读物5次。建立健全会前学法机制。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为依托,建立完善会前学法机制,围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会前集中学法7次。强化学法用法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每日参加省总队组织的知识竞赛;组织全系统180余名干部职工(含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学法考法网络课程培训,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五进”宣传、“6.5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开展,采取宣传资料发放、普法节目表演等方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12次、深入企业(园区)60余家(个),发放资料500余册,服务53个重点项目。
(三)不断强化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立法工作。牵头起草《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截至目前,该草案已经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一审通过。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编制《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法治账图》,明确局领导、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眉山监测站法定职责及法律依据;制定《眉山市生态环境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明确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6项行政检查事项及其检查对象、法律依据,其中市、县(区)级检查事项23项,市级检查事项3项;制定《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力清单2项、行政检查权力清单1项。
(四)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要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持续做好环评审批“一网通办”服务,全面推广运用电子印章。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作出项目环评审批222个,涉及总投资额616.56亿元。积极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审查招标文件、采购合同15份(次),主动维护公平竞争。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组织全市189家企业参加2022年度省、市两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其中183家企业获“诚信”或“良好”评价。
(五)不断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按时在市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并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资料录入部行政执法系统;“双随机”检查情况按月在市政府官网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或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实施全过程记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均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对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全覆盖法制审核,截至目前,累计审核60余件次(含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全面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举办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培训班,组织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对今年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稽查和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对1件不合格卷宗进行督促整改。积极做好复议诉讼工作。全力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积极主动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自觉接受复议决定和判决。截至目前,我局及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终止1件,责令重新作出答复1件;我局及派出机构作为被上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2起,无被撤销和败诉案件。
(六)不断强化矛盾问题化解。扎实推进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扎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2022年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3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2项,其余1项正按序时推进;162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个2022年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正按序时推进。着力做好信访投诉问题化解。通过加强案件排查、做好情报收集、压实工作责任、实施领导包案化解、案件限时办结等举措,着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治理和信访问题化解。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各类投诉、信访、举报案件142件、办结化解139件,按时办结率97.8%,暂未办结3件未超过规定办理时限。
(七)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签订《成德雅眉资污染防控攻坚联动执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次。积极推进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衔接,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2020—2022年移送的“两打”案件开展了“回头看”。对涉刑的2条案件线索及时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
二、存在问题不足
一是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普及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环境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环境执法工作的需要。三是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有待提升,在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树牢法治意识。切实强化法治教育,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学习内容,采取自主学习、集中研讨、专题辅导等方式,不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学习,切实把握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树牢法治意识。
(二)持续推进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力争2024年10月审议颁布《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三)强化执法能力建设。采取自学、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执法实践体验、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领域行刑衔接机制,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四)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发挥相关媒体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活动主题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