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将“依法应急”贯穿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全过程中,以高标准法治赋能高水平安全,切实扛起护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坚持以身作则深入学习。坚持学在先、走在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有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学三比”活动和“四下基层”调研。
(二)坚持高位部署法治建设。以“依法应急”作为法治建设总抓手,按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总思路安排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求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作用。
(三)坚持严格审查行政决策。购买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落实法律顾问3名,所有商务合同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须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2023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目前共有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实行“局队合一”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人员考核。将71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眉山市本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名录库,合理划分市、县(区)行政执法管辖层级。建立执法人员评价考核机制,将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能力、执法检查规范、执法案卷质量纳入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内容。
(五)坚持以上率下依法行政。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办理。2023年未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坚持坚定不移学法用法。全方位部署全市应急管理干部职工提升监管能力培训工作。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和新修订《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重点内容,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集中学习5期、局党委会会前学法2期。对照《眉山市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眉法委办发〔2023〕5号)印发本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全局干部职工均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任务并考试合格。
二、工作成效
(一)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紧密结合,以“弘扬宪法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开展局党委会会前学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读本》《习近平法治思想问答》学习宣传。按照主题教育“四下基层”要求,印发《安全生产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围绕依法治安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企业开展调研。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制定依法行政“法治账图”、《安全生产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犯罪附随后果有关内容、涉及行政复议内容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眉山市实际和近年工作开展经验,提前开展《眉山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办法》修订准备工作,确保新旧文件有效衔接。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规范要件材料、简化办事流程、明确办结时限、灵活取件方式。认真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联办理,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全年共开展“全域通办”共302件,实现群众哪里方便哪里办。开展“一网通办”攻坚,全力推行全程网办,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评价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落实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努力实现“不见面审批”,目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最多跑一次率100%,限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即办比例40%以上,主动好评率95%以上。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印发《眉山市“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眉山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共派出检查组4805个,出动执法人员37046人次,检查企业(单位)22304个次,发现隐患问题22405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03项,立案2183件,实施行政罚款处罚3473.57万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派出检查组473个,出动执法人员1654人次,检查企业(单位)912个次,发现隐患问题2914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60项,立案82件,其中“一案双罚”案件12件,实施行政罚款处罚269.17万元。
(四)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编制完善《眉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系统提升全市基层防灾能力,加强县、乡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应急力量快速响应、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目前全市已新修订(编制)市级预案55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的通知》,今年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累计开展实施应急演练5000余场。组织开展眉山市“应急使命—2023”防汛救灾实战演练。开展“以水灭火”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市级专项应急演练2次。对排查出的430个森林火灾隐患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闭环管理, 24个重点城市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在重点区域设置防火卡口314个,全市7支森林火灾地方专业扑火队、281名专业扑火队员随时待命备战。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提示51期,发送预警信息7万余条次,联合自然资源部门紧急转移安置3134户、8429人,实现了因突发地质灾害零伤亡。实现成功避险三次,避免7户19人生命财产损失;成功处置突发地质灾害一处。编制《眉山市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应急处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地质灾害临时工程治理项目5处、排危除险项目7处。编制完成《重点地区重特大地震灾害防范应对专项预案》,指导洪雅县、丹棱县做好重特大地震应对准备相关工作。完成岷江干流张坎航电枢纽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丹棱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完成全市2023—2024年度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对象确认及资金申报工作,落实市本级配套资金100万元,调拨中省市级冬春御寒物资11000件。会同市发改委向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前置市级救灾物资5个品类共计2.6万余件。2023年全市新采购的3000顶帐篷、5000张折叠床、10000床棉被等价值约620万元的救灾物资已经全部入库。与成都、德阳、资阳共同签订《成德眉资救灾物资同城保障合作协议》,构建四市救灾物资协同联动共享机制。
(五)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扎实抓好安全宣传“五进”工作。10月10日,眉山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中国应急管理报第七版专题整版刊发。开展眉山市“安全生产月”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参与现场咨询2万余人。制作《小东坡苏小妹话森林防灭火》公益宣传视频,开展入户宣传98.9万户、发放宣传资料153.8万份、发送公益宣传短信127.66万条、张贴防火令10.29万份。利用“4·20”“5·12”“10·13”等时间节点,在广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依托眉山电视台、眉山日报、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组织全市8名新闻宣传员、15名网络评论员、2名科学传播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3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7所。
(六)有力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向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眉山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重点事项监督等9项工作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区县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过程监督。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评查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案卷27件。印发《2023年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综合监督工作方案》,实地督导区县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依据公开制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等11项制度落实情况。按照《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赴遂宁市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迎接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来眉考核。完成《构建法制监督、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一体化机制研究》课题调研。修订完善我局执法监督相关的8项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由7名行政执法人员交叉互评案卷20卷。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0件,所有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存在问题
(一)防火防汛体制机制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地方火源管理制度、火险隐患排查制度、森林防灭火考核和奖惩制度等配套规章制度不完善。林区社情民情复杂,森林防灭火法治意识淡薄,违规野外用火难以控制,造成“大火不犯、小火不断”。山区避暑游客、施工宿营民工、山洪沟和河道电站泄洪区戏水群众等数量大、外来人口多、分布广、对地形不熟,容易出现管控上的疏漏。
(二)执法“宽松软虚”现象待进一步扭转。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检查轻执法”的现象,个别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立案率较低。
(三)执法监督业务水平待进一步提升。区县应急管理部门缺乏专业执法监督人员,相关业务人员身兼多岗位职责,对工作疲于应付。区县应急管理部门之间在执法业务工作上交流不够,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对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存在一定依赖。
四、2024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针对各级各部门制定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加强消防安全责任考评和追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确保责任落实落地。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健全落实“省级重在统筹调度、市级重在督查督导、县级重在下沉一线、乡村重在末端执行”责任体系,逐级落实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推动“村、组、点”一线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二)有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理论知识学习,扎实开展执法人员政治能力提升行动。依托“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等优秀线上资源,加强政校联合、专家授课,坚定不移开展全市应急管理干部职工每周常态化集中学习,实施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政企配合,深入基层,开展执法人员实战能力。
(三)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监督业务交流,针对工作中的共性问题、难点交流对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互相借鉴学习好的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