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01月04日 11时13分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打印

         2023,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执行中央、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积极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从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依法行政等多维度发力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两新三大”活动重点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成双为党员干部职工讲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积极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推动全行业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6月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汇报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局党组专题听取汇报,系统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了《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3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年度报告的内容形式,2023年一季度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落实学法考法制度。按照2023年党组会前学法计划表,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已开展会前学法18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运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全覆盖开展学法考法,学法参与率100%,考法合格率100%,成绩优秀率99%。

二、强化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对具备条件的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做好告知承诺事项行政许可信息的公开公示。我局先试先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先进做法被司法部评选为简政便民全国十大典型案例,于2023年一季度被分别刊登在《人民日报》法制版和《法制日报》。落实落细“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今年已成功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一件事”共898件。二是深入实施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办证跨区域服务,持续推进“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今年来不断提高“限时接件率、限时办结率、服务好评率、办理成功率”等各项指标,目前已成功受理、办结“跨省通办”事项688件,省内跨区域通办事项93件。

(三)许可审批“同城化”办理。按照省同城办关于“成德眉资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会议相关要求,向市政管局报送了《成德眉资“同城化无差别”受理事项清单》《成德眉资政务服务跨市通办事项清单》,与成都、德阳、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商定了跨市办理“客运包车”“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等事项的受理条件,全力推进四市相同审批事项同条件办理。

三、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局全面落实《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全年共召开44次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开展重大决策讨论。健全咨询机制,坚持常年律师顾问聘用制,会同公职律师、局常年法律顾问已对110件重大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职律师履职覆盖率达到65%。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的要求,开展工作。今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无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被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规划化。按照部省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暨“四基四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共投入建设资金838万余元。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场所根据客观条件及工作需要配备了执法办公设备,具备了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能所需的办公场所和相关功能;完成了执法场所外观标识“四统一”改造;对全部执法车辆进行了统一外观喷涂和编号;完成了对全体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执法服装配发工作。响应省执法总队“一套制度管执法”的总体要求,制定下发的39项行政执法基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责任机制、投诉举报、评议考核以及党风作风等相关制度,规范了队伍内部管理。目前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暨“四基四化”建设已通过省厅的验收。3个试点乡镇(仁寿县富加镇、丹棱县齐乐镇、丹棱县张场镇)已完成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告知工作试点,共投入资金67万余元,交通运输执法逐步向乡村延伸。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工作职责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在执法过程全程公示执法证件;2023年按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对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15条、行政许可信息226条。二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实施调查、取证、听证、送达、执行等行为时,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并同步做好文字记录;在上路巡查过程中,全程开启行车记录仪,确保对巡查全过程进行记录。音像资料按照证据审查和认定要求制作文字说明,并存放在专用存储设备或由专人负责保管。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重大案件由市执法支队公职律师或邀请法律顾问协助进行审查,2023年已有重大案件18件,备案18件。

(三)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行动。一是强化运政执法。加强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经营服务专项整治,指导客货运输企业召开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培训会,排查、处罚“两客一危”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来联合地方及铁路公安累计查处东站喊客拉客人员26人次,公安机关对喊客拉客人员治安处罚,查处无证网约车和非法运营车辆71台次。二是强化路政执法。新义超限检测站、思蒙超限检测站、永寿超限检测站共检测货车670816台次,通过固定检测和流动治超,立案查处超限运输车辆265余台次,卸载超限货物9025.26吨。开展对重点货运源头的联合巡查90余次,立案调查违法违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12家,处罚7万元。三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对全市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办理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执法案件5起。

五、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一是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修订完善了《防汛应急预案》《公路抢通保通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优化调整行业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应急抢险物资机具是指导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市级重点企业先后组织开展春运安全保障综合应急演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反恐防暴应急演练、紧急撤离演练等各种演练20次。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市、县(区)、企业”三级预警信息传递和“喊醒叫应”工作机制确保了政令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突发信息报告制度,并不定时抽查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在位情况,全年未发生值班不在位、信息传递不及时等问题。

(二)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一是积极宣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规范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于2月15日在第5次党组(扩大会)上学习了《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二是完善制度,为加强和规范行政调解活动,构建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制定印发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定(试行)》(眉市交函〔2023〕120号)明确了调解范围、工作纪律、调解程序、档案管理等。三是明确职责,成立以局长为主任的行政调解委员会,明确行政调解委员会职责、调解工作要求,行政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行政调解工作。2023年我局无行政调解案件。

        六、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一)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一是积极发挥外部、内部监督作用,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月20日,我局在全市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作大会经验交流发言。全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主办件23件,见面沟通率、按时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二是配合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组开展2022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对市交通建设中心、市地方海事中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等单位进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回头看”;对机关联办食堂开展内部审计;有序推进对其余3个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三是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二)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4月18日制定并下发了《眉山市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一是组织开展问卷调查、走访座谈、案卷评查,对标5类执法突出问题,市本级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突出问题线索31起,责任追究39人次,针对这些问题,支队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开展“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执法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现场签订《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承诺书》。组织开展了“执法为民”主题演讲比赛,进一步提升支队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推进大数据应用能力

8月22日起全面启用航务海事领域“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书”“港口经营许可证”等6类证件电子证照,细化落实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执法监管等领域的应用场景,通过公众号、政务窗口、办公场所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电子证照应用宣传。

        八、存在问题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困难。一是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编制、人员大幅度下降。二是执法用车得不到保障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严重不足。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和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强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以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关闭窗口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