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坚决做到依法治污,坚决守住生态底线,不断开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构建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环境治理规范化
法治化。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任务,亲自安排。统筹推进环境立法、行政执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2022年,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10次,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15次。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局党组会、专家评审会、局长办公会、案审会等会议制度和公众参与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22年,我局共组织召开案审会5次,审理案件43件,主持召开听证会3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我局按照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对2个未明确施行期限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报备市司法局。四是坚持生态环境领域科学立法。我局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定修订工作,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初稿),全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征集听证代表召开听证会议,7月27日完成条例草案送审工作。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参与《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眉山市黑龙滩水库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五是持续广泛宣传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计划,全局29名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学,做到了中层以上干部全覆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全局71名执法人员全员安排参训,做到了执法人员全覆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生态环境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重要普法内容,印发《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眉环办发〔2022〕41号)文件,做到了普法对象全覆盖。认真探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从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要保障四个维度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全体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把宪法、长江保护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学法重要内容。2022年开展集中学法15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18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网络课程培训,学法考试和网上学习培训活动,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开展免费咨询、“送法入企”和法制帮扶活动5次,构建“执法人员-网格员-企业负责人”普法链条,精准服务企业,覆盖企业2400余家。
(二)构建生态环境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作用。一是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要求,实行“豁免管理一批、承诺审批一批、加快推进一批”“三个一批”环评管理。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在依法依规基础上,严格执行2021年印发《关于授权派出机构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授权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承担辖区域内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积极落实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全部纳入政务中心和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进一步优化精简办事流程和办理材料,实施“网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探索推行环评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将环评审批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二是深入推进“三线一单”和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高度重视“三线一单”试点及落地应用工作,将其作为全市环评审批工作的头号任务,坚持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制到位。严格执行2021年4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扎实开展全市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顺利完成“双百”任务目标,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持证企业1066家,登记企业数4589家。三是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全市15个国省考核断面和17条市级河(湖、渠系)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II类,首次实现“二个100%”,优良率同比提升13.3%、17.6%。同时,现有Ⅱ类断面8个,占比超过50%,同比增加3个。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648个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达90.6%,超额完成省定目标10.6个百分点,居全省前列。全市市本级及各县(区)空气质量稳定改善,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土壤环境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安全可靠。2022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5%,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全市固废和危废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三)构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2022年,我局以创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优化办公硬件条件,对执法装备室、档案室、问讯室进行统一规范;制定执法装备清单,配齐执法人员个人装备和现场辅助执法装备;充分运用“环保云客服”“小白卡”“党建联盟”等方式开展柔性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定常见治污设施规范化检查流程,创新执法培训方式;充分运用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优化举报奖励方式,探索互联网支付新模式。二是切实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指导。2022年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眉市环〔2022〕67号),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分工管理,逐一厘清与行政执法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采用现场教学、视频教学等形式,开展新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在线监测设施、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题监管执法培训。2022年2月,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在2021年打击危险废弃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被生态环境部、最高检、公安部联合表扬为表现突出集体。2022年3月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利用自动监测设备破获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典型案例。参加省厅、市司法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15件随机被抽和5件选送案卷平均得分92.5分,18件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三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两法衔接工作。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探索“市县联动”“交叉执法”“测管协同”等执法方式。2022年,我局组织开展了臭氧防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排查、提取胆红素养殖企业(个体经营户)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等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帮扶企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800余个,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6起,实施查封扣押2起,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7起行政拘留案件,5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四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权力运行公开,决策透明,202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将8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53个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五是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和复议。2022年,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2022年,共发生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起,我局作为被上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1起,我局均及时参加应答和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复议、司法机关开展有关审查、审理工作,自觉接受复议决定和判决结果。
(四)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有效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做实环保网格化管理。市本级和6个县(区)均加入本级四川省网格化服务信息系统,并发文明确了综治网格员的环境保护职责,市、县(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均全部融入本级综治网格。对全市网格员分级开展培训,2022年共开展市级培训一轮、各县(区)培训两轮,累计组织21场次、3400余人次,提升了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管人员及网格员发现、制止、上报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主动加强与周边市州协调联系,建立了联防联控和物资共享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设施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投入140万元,建立了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三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树牢底线思维,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着力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深化开展重点领域环境安全生产大排查,压紧压实企业环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饮用水源地、污水治理、垃圾处置、危险废物处置、面源污染和重点企业等行业领域、区域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整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还需进一步推进。三是对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素质提升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3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市委、市人民政府党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科学谋划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方式,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二)稳步推进立法工作。协助人大出台《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眉山市黑龙滩水库保护条例》,明确部门职责、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损害担责等制度。
(三)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法治培训、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执法大练兵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