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等材料的通知》(眉法领办〔2021〕10号)要求,我局对照《眉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眉法领〔2021〕3号)及《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任务分解表(眉法领〔2021〕2号),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全面梳理了2021年度工作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工作力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眉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制定下发了《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主要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难点问题,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推动依法治理工作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相融互动、落地见效,2021年党组会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难点问题22次。
(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认真学习。按照2021年党组会前学法计划表,由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授课,邀请市司法局专家徐利谦、达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泽刚专题授课,局党组成员、局下属各单位及局机关科室负责人按计划讲课,坚持常态化会前学法,目前已开展会前学法9次。利用例会、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广泛开展普法学习培训宣传,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
(三)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了,编印《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暨政策规定汇编》400本,印发至局党组成员、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下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学习应用,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开展《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专项宣贯,12月27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学习。《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于11月1日正式施行,及时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学习宣贯会,开展了专题解析,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全文学习。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做到“网上有消息、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新闻、场所有标语、企业有交流”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四)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决策和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环节,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各项规定,全年开展重大决策讨论、审查241次。
(五)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2021年新设三名公职律师,与常年法律顾问共同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经济合同审查、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等领域工作。2021年审查或拟定合同68份;审查招投标与政府采购类相关文件1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类文书70份;参与文件的制订与审查3份;开展民法典法律培训1次;日常法律咨询与答疑20次;参与会议16次;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处理6起;参与重大事项或专题事项处理13起;参与信访或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处理2起。
(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配备具有行政应诉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应诉工作,设置了专门的行政应诉科室政策法规科,会同局常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开展应诉工作。202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12月29日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代表眉山市参加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首届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大比武”活动决赛,荣获二等奖,是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唯一一支晋级决赛的行政执法队伍,被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扬。同时,在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的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竞赛中晋级决赛。
(八)积极探索推动改革。针对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为“公顶私车”经营模式的实际,敢于担当,攻坚破难,实施了“两权合一”改革,成效明显。巡游出租汽车“两权合一”改革案例,被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转发。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前学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认真学习。利用例会、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依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2021年以来,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畅通应急指挥体系,持续保持应急状态,截至目前,累计投入防控人员15.6万余人次,车辆消杀146.2万余台次,体温检测1732.2万余人次,发现体温和健康码异常人员共128人,均第一时间移交卫健部门处置,守住了交通运输第一道防线。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行为,今年交通运输市本级无“下放或委托至乡镇(街道)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标任务。交通运输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全部通过一体化平台进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对照市本级行权清单进行了梳理和自查,没有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一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做好告知承诺事项行政许可信息的公开公示,运用信息互通共享的方式优化事中事后核查手段、缩短核查周期。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新颁发的“人、车、户”证统一加盖“四川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对已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的电子证照,在办理交通运输许可审批事项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体证照。
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制订了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方案,明确检查工作开展方式和具体要求。全年对253家客货运输企业开展了抽查,并于8月—9月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对17家企业5个在建工程开展了跨部门联合抽查,完成了抽查计划,并将抽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公示。
三是落实落细“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便民举措。11月起推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办理”的一件事服务,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的网约车许可审批信息实现共享互通,许可流程全部通过网上审批系统流转,切实做好了“减时限、减环节”。积极开展“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等跨区域便民举措。充分依托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做好从业资格证“跨省通办”工作,面向群众提供“一站式”网上业务办理服务。
(四)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将《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纳入我局今年组织编印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暨政策规定汇编》印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下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用,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21年共审查增量文件1490件,均按照我局内部审查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审查,流程规范、结论准确,在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或政策措施抽查中无被通报文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1件,现行有效1件,均未违反“18个不得”规定,本单位未发布规范性文件件。
(五)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的要求,开展工作,今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无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被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六)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按照《眉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眉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对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共计355项,其中行政许可34项、行政处罚259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及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市级和东坡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除东坡区外其他区县均按“局队合一”模式,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能划入区县交通运输局,由局内设机构具体承担执法任务。眉山天府新区由综合执法局承担交通行政执法职能。我市交通执法队伍总编制由585名缩减至143名,在岗执法人员由564人缩减至划入执法机构具有参公身份执法人员67人,执法总编制缩减442名,缩减分流执法人员497人。目前,全市共保留聘用协管人员407人。同时,为切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乡镇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在仁寿县富加镇、丹棱县张场镇和齐乐镇开展了乡镇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告知试点工作,落实了人员、场地、经费、装备、文书、流程等,初步解决了乡镇执法手段有限、乡道村道管理存在较大盲区等短板,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
(八)开展重点领域和群众反应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行动。一是道路运输方面。加强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经营服务专项整治,办理出租车投诉230件,回复率和满意度均为100%。开展全市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客货运输企业召开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培训会,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执法工作。二是公路治超方面。新义超限检测站共检测货车132941台次,立案查处超限运输车辆70台次,卸载超限货物306.5吨,超限率控制在0.5%以内,超额完成省定超限率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任务;联合东坡区道安办、交警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重点货运源头的联合巡查88余次,立案调查违法违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15家,处罚16万元。三是水上交通方面。持续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对全市水运企业及船舶开展防污染检查,全市已无船舶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的现象发生。严格执行《眉山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督促水运企业严格依法处置船舶危险污染物。四是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全市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检查,结合双随机检查,对4个项目进行了“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抽检结果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九)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具体落实方案,落实了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和工程建设企业开展调研座谈会36次,发放问卷调查1567份,收集意见建议31条,排查问题24个(其中个案性问题16个,普遍性、制度性问题8个,均已按期整改),开展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5次,“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49个,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执法站所日活动4次,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499人次,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考试611人次,在报刊、网络媒体宣传报道6次。
(十)从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和《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实施裁量,并将裁量标准和结果向管理相对人公开,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十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一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行政权力事项等内容向社会公示,2021年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依法公示行政许可309件、行政处罚121件。二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实施行政检查、办理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案件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行为进行影音记录,并同步做好文字记录,影音像资料按照证据审查和认定要求制作文字说明,并存在在专用存储设备或由专人负责保管。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了法制审核,对于重大案件邀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进行审查,今年有重大案件38件,备案38件。
(十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作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眉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保障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2021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低于全市平均被纠错率。2021年行政应诉案件1件,胜诉率100%。
(十三)完善行政裁决制度。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裁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继续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制定并印发了《眉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裁决制度》从适用范围、裁决原则、裁决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制度保障。
(十四)不断加强“两法衔接”。为认真贯彻落实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今年无移送案件发生,除简易行政执法案件外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录入率、准确率达100%。
(十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严格按照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是汇编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暨政策规定。为了强化护航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我们将交通运输行业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收集汇编成《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暨政策规定汇编》电子版供全市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学习使用,并按照精简、务实、管用的原则,印制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暨政策规定汇编》,作为工具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形成遵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执法体验周活动。9月13日—17日,邀请运输企业代表、司机车主代表和群众代表到新义超限检测站和眉山东站体验、观摩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此次活动,既达到普法宣传目的,也预防或减少了违法行为产生。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制定《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开展执法人员全员培训。邀请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孙秋明,对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对新《行政处罚法》的修订背景、修订的指导思想、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11月9日—10日分两期针对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水路交通、道理运政、公路路政、工程质监执法常见的违法行为处理等方面内容对市本级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使执法人员即熟悉了本职业务知识,也了解其他业务科室业务知识,为实现跨门类综合行政执法打下基础。组织参加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考试,310人参考,278人合格。
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法律七进”,创新法制宣传方式和手段,推进“以案说法”栏目建设,依托“三月法制宣传月”、“全国路政宣传月”、《民法典》宣讲、《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宣贯等活动,深入公路沿线和沿河沿水乡镇、村社农户、重点货源企业、客运企业、普货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客运站、维修企业、驾驶学校、航运企业、码头、渡口开展样式新颖、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市交通执法系统共出动人员1900余人次,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余份,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900余人次;悬挂宣传标语130余幅,设置宣传展板50余块,通过各类媒体发放宣传信息30余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法治执法部门建设。严格按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求,切实履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及责任落实。
(二)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并督导加以贯彻落实。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活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交通执法不仅体现监管的力度,而且体现人文关怀的温度。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9日